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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暂无药物回收制度 研开药由最多16周用量减至4周
发佈日期 : 2024-08-14


【本报记者报道】现时在公立医院或普通科门诊覆诊的病人,会获发足够16周使用的药物,即使退烧止痛药亦如是,不少市民或会视剩余药物为「看门口药」,但亦因存放过久而变成「过期药」。为减少浪费药物,医院管理局早前表示,正研究开药的周期由最多16周减至4周,并检视药物费用按量按期收费模式,并向政府提交方案。

医管局早前公布,每年用于药物的开支逾96亿元,佔总开支约1成。为提高医嘱服药成效及减少不必要的药物浪费,医管局于2003年实施专科门诊药物收费,当时以每种处方药物最多16星期为一个徵收单位,每单位收费为港币10元。于2017年收费检讨后,每单位收费增加至15元。普通科门诊的诊金亦于同年增至50元,费用已包括不限种类数目的处方药物在内。

医管局主席范鸿龄早前曾表示,医管局专科门诊每种药收费15元,不限数量,长期以来造成不少药物浪费,局方现正将检讨,所有门诊的药是否可以只派4周,然后再透过「覆配易」覆配药物服务计划,分期配发药物。

医管局不会重用已发给病人药物

对于市民家中如有剩余药物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医管局资料,局方现时并无回收药物制度,如病人有剩余的处方药物,病人或照顾者可带回医院回收和弃置。唯基于用药安全原则,公立医院和诊所不会重用已发给病人的药物。

因应家居弃用的药物一般数量不多,现时是与一般家居固体废物混合处理,在回收药物渠道欠奉下,本港两间连锁个人护理店屈臣氏及万宁,继去年后,再于今年6月7日至7月4日推出药物回收计划,将收集的药余送到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妥善销毁。其中万宁表示,去年推出计划后,共回收逾100万粒药物,包括有药物过期长达21年,当中又以扑热息痛最多,因此认为本港药物回收需求殷切,将会收集今年回收药物数据以探讨未来回收药物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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