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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六成妇女遭拖欠赡养费
发佈日期 : 2017-02-19

超过六成受访者认为追讨赡养费困难。

【本报港闻部报道】妇女与丈夫离婚后,双方都有权按财政状况,向对方收取赡养费。为了解妇女收取赡养费的情况,香港妇女中心协会于2016年7月至10月期间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发现超过六成作为赡养费收取方的受访者在收取赡养费时遇到困难,主要是被拖欠赡养费。


44%被责駡或羞辱


香港妇女中心协会共收集了185份问卷,其中170份为有效问卷。在155位已完成离婚或正在办理离婚续的受访者中,接近一半(49.7%)获取赡养费令,当中超过六成(62%)遇到收取困难。遇到收取赡养费困难的妇女中,超过九成都遇到拖欠问题(92%),其次是「被责駡或羞辱」(44%)、「前夫失踪」(21%),甚至有个案因赡养费问题遭受暴力对待、恐吓或子女遭受暴力对待。


在被拖欠赡养费时,超过八成的情况是「既不准时又不足」,超过九成受访者表示因此出现经济困难。妇女中心协会亦曾接获一个个案,该妇女一直依靠前夫给予子女的赡养费及自己工作过活,惟前夫一直有拖欠赡养费。妇女早前失业,经济顿时陷入困境,妇女只好申请综援。不过,社署认为该妇女及其儿子超出了资产审查限额,不批出综援,原因是儿子拥有一份由前夫持有及供款的保险,却无视了妇女对这份保险是没有控制权的。


香港妇女中心指,社会福利署僵化的制度未能回应离婚人士的状况及需要,被拖欠赡养费的一方,不但经济随时陷于危机,面对拖欠亦无从求助。他们建议,政府设立中介机构专门追收及发放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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