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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傷遭性騷擾 女老師不獲續約告歧視
發佈日期 : 2017-09-23

女老師入稟控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歧視。

【本報法庭組報道】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一名女教師,指校方因其腳傷而拒絕她擔任考評局評卷員的申請,她又稱遭受另一名男教師性騷擾而患抑鬱,及後向學校投訴後,竟獲校長回覆稱不會再續聘她。已離職的她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該男教師及校方性別及殘疾歧視,要求對方道歉及賠償。


校長腳傷為由 拒事主評卷
申索人為凌佩儀(譯音),答辯人為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法團校董會,及男教師廖俊明(譯音)。凌在入稟狀中指,她於2015年因工作以致右腳受傷,要長時間物理治療。2015年底,校長以她腳傷為由,拒絕她於考評局出任中學文憑試評卷員,令她失去賺取報酬機會,申索人認為校方涉殘疾歧視。


抑鬱求醫 獲發四個月病假
在2015年9月至去年1月間,她不幸受到另一老師廖俊明兩度性騷擾,她因此感抑鬱焦慮而求醫,更獲發四個月病假。凌的丈夫亦為同校教師,他就妻子腳傷及性騷擾問題,向校長作書面投訴並附上申索人醫療紀錄。校長自此對她態度較其他人差,之後竟回覆在2016至17學年不會續聘凌為該校教師。凌認為校方處事不公,並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凌要求法庭裁定校方及廖老師的行為屬歧視,要求對方道歉,並就她事件中所蒙受的損失,包括情感創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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