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解散陪審團的情況間中發生,由於原審法官了解案件審訊過程,亦肩負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的責任,基於公平原則,無可選擇下需要解散陪審團,重新審理案件。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形容情況罕見,但相信重審案件的陪審團不會受之前的傳媒報道影響,法官會給予適當的指示。
張達明指出,如果法官之前有跡象顯示,他身體情況或其他方面,未必能夠審理長時間的案件,法庭不會安排相關案件給他審理,但健康問題難以預計,不能將責任歸咎於任何人。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本案涉及人命,必定會安排重審。就算重新選出的陪審員因為早前的報道聽過從前的口供,法官都會引導他們全部不需考慮,甚至應該全部忘記,證人作供跟以前書面,或某種宣誓口供不同情況下,就會成為辯方律師盤問基礎,最後證供出來答案怎樣解釋,陪審團在法官引導下來決定是否信納。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過往大部分土是因為陪審團或律師生病,或陪審團法定人數低於要求而解散陪審團,他形容今次決定罕見。案件需要重審,重新挑選陪審團,而有關被告需要被還柙一段時間,但情況無可避免,無人想事情發生。至於如何確保重審的陪審團不受原審案情已被報道影響,他說,重審日子將距離原審一段時間,公眾對事件的記憶會減少,而且法官及控辯雙方律師在重審時,會提醒陪審員不要受到早前報道影響。他又指出,辯方可以案件長期受公眾關注作抗辯理由,但法庭仍要考慮其他因素,例如重審距離原審的時間,決定這是否一個可以爭論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