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唐琳玲(35岁)涉嫌在法庭内拍照案,控方透露,警方在其手机内发现偷拍包括部分佔旺藐视法庭案被告及三名大律师样貌的照片,事发时有三名证人看到她拍照。法官陈庆伟指出,案情严重,如指控属实,唐涉嫌藐视法庭。虽然唐报称的薪酬不符合申请法援资格,但法官仍安排法援律师给她,惟唐事后拒绝,告诉法官法援律师「不及我专业」、「我够资格应付这宗案件」,拒绝法援的协助。唐琳玲在庭上称:「曾与「Jesus」(耶稣)交谈一下,祂觉得我非常无辜。耶稣称有关庭上拍照的事is not big deal(并非大件事)。」陈官皱起眉头问她:「您有否精神病?」唐笑着答「没有!绝对没有!」陈官把案件押后至今日下午审理,届时传召证人作供,期间唐须交惩教署还柙。
本报法庭组报道
控方在庭上透露,已经替唐琳玲录取警诫供词,她保持缄默,警员在她的手机发现三张在法庭内拍摄的照片,有部分佔旺藐视法庭案答辩人,以及三名大律师的样貌。事发时有三名证人看到唐琳玲拍照。法官陈庆伟问唐琳玲有没有东西需要补充?唐琳玲表示,当日庭内有许多电视屏幕,而且有人用手机录音及通讯,法官没有阻止他们,认为拍照是容许的事。她续说,法庭的聆讯是想有公众参与,以为法庭想有多些观众到法庭,以及需要观众的意见。
官:您有否精神病? 唐:没有
唐又突然说:「我大概跟Jesus(耶稣)和我交谈了一下,觉得我非常无辜。」翻译员随即表示惊讶,以为听错唐的意思。唐再说:「耶稣称有关庭上拍照的事is not big deal(并非大件事),之后又说耶稣认为她是没有拍照的。」陈官无奈地向律政司一方表示,「她(唐)认为是我和耶稣批准她拍摄」。陈官问唐有否患精神病?她以普通话回应:「没有!绝对没有!」陈官经问控方,法庭如何处理患有精神障碍的人,控方表示从来未遇过这类案件。唐闻言细声插嘴「我确定我没有,这是对我个人的污名」。
陈官提醒唐琳玲,有需要的话可安排法援协助。唐琳玲问道,法援人员是外籍律师还是本地律师,陈官反问「有关係吗?」唐琳玲解释从她过去的经验,她认为外籍律师并非合资格人士,如果并非专业人士协助她,自己有律师朋友可以帮忙。唐琳玲要求取回手机查阅电话号码找人帮助,陈官叫她提供联络人的名字代为寻找,唐琳玲提供了「Alice Lui」这个名,但控方查阅记录,问唐琳玲是否应为「Eric Lui」?唐琳玲答是,随即引起公众大笑。最后唐琳玲找不到律师朋友帮手。
Eric发音变Alice 哄堂大笑
陈官特意提醒唐,并报称的收入不能申请法援,仍应尽快见法援律师索取法律意见,明言「It is an expensive way to learn about Hong Kong legal system(这是一个十分昂贵的方法去学习一下香港法律制度)」。
唐反问陈官法援律师是香港人还是外国人?自上次经验后对在港执业的外国人失去信心,直言感到他们「不够资格」,又称「专业的话都可以考虑,不专业的话我会自己安排一个律师」。
指称外国人律师不够资格
法律援助署派岀代表指出,已与唐倾谈事件,但相关事件未有进入实际的刑事诉讼程序,若然成案,会考虑其申请。唐随即打断法援律师的对话,并拒绝法援参与案中,她质疑法援代表「not professional as I am(不如我专业)」,并认为她自己有能力应付案件。唐问陈官案件押后会否增加讼费,以及谁会承担费用,担心拖延审讯会对她造成不公,陈官指讼费要视乎聆讯结果,并叫她好好参考证人供词,准备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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