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动发生至今虽然已近两年,但俗称「O记」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未有放软手脚,继续缉捕暴徒下落,前天(5月31日)拘捕一名22岁女子涉嫌参与暴动。据悉,被捕女子是绰号「旺角佔领区女村长」的「鸠呜团」成员毕慧芬,无业,案底纍纍。她涉嫌在行人路撬起地砖供他人及自己向警员投掷,以及把杂物抛入火堆燃烧等,已被控以两项暴动罪,案件将于6月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本报港闻部报道
在2016年发生的旺角暴动,截至本年5月31日,警方共拘捕91人,分别是80男11女,被捕者年龄介乎14岁至70岁。在91人中,已有60人已被起诉或正循司法程序处理(见另稿)
拘暴徒决心强 O记调查无放软
据了解,法院就旺角暴动案的判决愈来愈多,对检控准则及警方蒐证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方向,故此调查与检控工作持续。由于在旺角暴动当晚高峰期聚集近千人,故仍有不少漏网之鱼未被拘捕,警方对于拘捕当晚的暴徒决心非常之强,故此统领调查工作的「O记」未有放软手脚,继续全方位调查,搜集证据,把涉案暴徒绳之以法。
据悉,在91名被捕人士中,包括绰号「旺角佔领区女村长」的「鸠呜团」成员毕慧芬,她早于2016年7月7日已被方在青衣区以涉嫌参与暴动拘捕,她于去年(即2017年)1月拒保候查,警方于是暂时将其释放,但调查行动持续,以及谘询法律意见。时至前天上午(2018年5月31日)再登门拘捕。据了解,青衣单位是被捕女子毕慧芬的朋友家中。
曾拒保候查 前日拉人 周三提堂
毕慧芬涉及的2项暴动罪,据了解,警方调查显示,其一是毕慧芬涉嫌在西洋菜南街的行人路位置撬起地砖,提供给他人向警员投掷,她本身亦有参与向警掟砖;其一是她约于清晨5时许,在旺角豉油街位置,参与冲击警方防线,并把杂物抛进已点燃的火堆之内助燃,加速火势勐烈焚烧。翻查资料,「O记」探员于2016年7月7日在青衣长宏邨宏正楼拘捕毕慧芬时,曾经检获一批证物,包括印有「撑伞落区」、「命运自主」的毛巾等。
毕慧芬未婚,无业,案底纍纍,曾多次捲入刑事案件,近年染上毒瘾,而吸食的毒品不止一种。
2015年1月,当时报称是地产经纪的毕慧芬在旺角拾获一部iPhone手提电话,向机主传短讯勒索3,400港元,始将手机交还给对方,机主报警,并在现身交收时将她拘捕,被控勒索。案件在观塘法院应讯期间,感化报告指她智力低于常人,对她评语极差,指她经常拒绝回答感化官问题,态度不合作,甚至用粗口骂感化官,不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最终被判囚4个月,缓刑3年。
鸠呜女案底纍纍 近年染毒瘾
2017年8月,她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专用区,从街头表演歌手汤焯帆的钱箱内偷走300元,经审讯后,被裁定盗窃罪成。据辩方在庭上求情称,被告自幼遭家暴,并有羊痫症,曾离家出走,与父母关係疏离,现与「女朋友」同住。她在中学阶段,被诊断为中度弱智,容易受不良朋友影响,辅导式判刑会比监禁更适合被告。不过,当日裁判官反驳,被告不能以身边有不良分子作求情藉口,被告是在缓刑令期间犯事,伸手入钱箱偷钱后又狡辩,行为属于不诚实。由于她在缓刑期间犯盗窃罪,裁判官最终更改刑期,缓刑3年改判囚3个月,两案合计后,毕需要入狱3个月14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