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隐瞒案底、在律师行应聘任法律文员(俗称:师爷),在三年间涉挪用67名客户买楼的订金、印花税等款项达3,500万元,以用作赌博和清还赌债,部分客户因此毕生积蓄化为乌有;有人被迫取消退休计划,重投职场;有客户因交易告吹而错失买楼机会导致患上精神病,其任职的律师行更受连累被律师会接管,负责人遭吊销律师牌兼破产收场。该名涉案师爷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三项诈骗罪,案件今日下午判刑,法官狠批整个控罪横跨三年,被告不可能是「一时贪念」犯案。
本报法庭组报道
被告庄鸿石(55岁)承认于2013年至2016年间,在郑振忠杨嘉铭律师行偷取合共3,579万元,该笔款项属于67位客人的金钱。控方透露,由于被告亦有以「数冚数」方式,把部分客户的金钱支付部分交易,因此经点算后,案中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049万元。
官斥犯案3年非一时贪念
法官张慧玲斥责被告犯案长达三年,明显是有计划挪用公款,并非一时贪心。受影响的事主当中,有人是首次置业,因信赖律师行才把款项交到律师行保管,并由律师行转交予银行,结果他们事后需要四出「扑水」去支付买楼费用,部分人更因而未能退休,有买家错失楼宇升值的机会,被告应仔细想一想对事主造成的伤害有多大。被告的僱主亦是受害人之一,被告隐瞒案底,连累僱主失去律师楼以及专业资格。由于有事主入禀索偿,律师行负责人更要申请破产。
张官续称,被告自撰求情信称,表示因「一时自私嘅贪念」犯案,但整个控罪横跨三年,不可能是「一时贪念」,不难想像一众受害人的处境多么徬徨,有些在创伤报告表示因本案而不能退休,也有人因而未能送子女出国读书。
案情指出,被告庄鸿石自2009年起在郑振忠杨嘉铭律师行任法律文员,负责处理楼宇买卖,当客人购买物业,他要先将订金存入律师行,当交易完成后,律师行会将订金、印花税以支票形式转交卖家。有客人2016年8月中发现楼宇买卖交易没有完成,因律师行未有如期向卖家支付款项,同年8月22日,一名客人向律师行负责人要求归还有关款项,负责人与会计部人员查看文件后,发现被告挪用了款项,立刻报警。
庄承认因负债及赌博而犯案,欠下61万元卡数以及约1,500万元债项。由于会计文员不会核对支付人的姓名,并会按他的指示出支票,做法出现漏洞,他遂多次成功犯案。涉案受害人达67人,而涉案金额达3,500万元,涉案律师行现时已结业。
被告隐瞒有案底获聘任
控方透露,被告2007年因串谋欺诈而被判入狱四个月,当时其佯作一幢即将迁拆物业的住客,以骗取政府赔偿,而被告隐瞒自己的案底,2009年成功获聘为法律文员。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连佣金月入4至5万元,沉迷赌博多年引致债台高筑,欠下140至150万元赌债,而他一向以数冚数形式还债,当有客人把钱交到律师行时,他会叫客人不要写上支票抬头,之后在抬头填上自己姓名,再偷取客人金钱,有些客人照填上律师楼名字作抬头,他便将钱存入律师楼户口,再将户口的钱支付较紧急的交易,从而拖长犯案时间。事件对其家人,特别是他仍在学的女儿有十分大冲击,希望得到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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