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前女经理人梁雅诗(43岁)涉嫌为艺人张智霖接洽工作时更改合约金额,以侵吞差价,令张智霖及其所属的「hmv 数码中国集团」旗下「永霸投资公司」蒙受损失,案件昨在区域法院续审。「hmv 数码中国集团」主席萧定一出庭作供,辩方在盘问期间,惊爆不少鲜为人知涉及艺人薪酬的「商业秘密」。经理人公司保证张智霖一年的收入不会少于1,000万,若少于此数,公司亦会支付差额;而每项工作的分账比例是张智霖佔88%,萧定一公司则佔12%。在张智霖加盟后,公司财务状况转亏为盈,公司收入激增12倍,于2014年9月时,张在一年已赚取多达4,000至5,000万元。
被告梁雅诗涉嫌于2014年1月至12月为张智霖接洽工作时,向由萧定一担任董事的「永霸投资有限公司」讹称分别由「OGAWA HEALTH CARE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香港宝洁有限公司(PG)」及「爱廸达香港有限公司(Reebok)」的代表,与「永霸」订立的张智霖代言人合约,费用分别是388万元、160万元和20万元,诱使「永霸」接受该三笔款项是合约的全部付款,梁雅诗否认3项欺诈罪,案件昨天续审。
每项工作拆账 张佔88%
萧定一昨天出庭作供称,被告早于1999至2000年间替他工作,案发时已达经理级别,主要负责电影宣传及艺人管理公作。辩方在盘问萧定一期间,双方提及不少涉及张智霖与公司之间的合约细则。公司保证张智霖一年的收入不会少于1,000万,若少于此数,公司亦会支付差额。辩方指出,萧的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直至张智霖加盟后,公司收入激增12倍,张于2014年9月时,一年已赚取多达4,000至5,000万。
萧定一透露部分与张智霖的艺人合约内容,指出张智霖于2013年加盟,合约期为3年,条款列明萧定一公司保障张智霖每年有1,000万收入,即使工作量不足,公司亦须每年照付1,000万元予对方。至于每项工作的分账比例,是张智霖佔88%,萧定一公司则佔12%。
公司收入激增12倍 转亏为盈
辩方引述「hmv 数码中国集团」年报指出,公司于「艺人管理和音乐制作」方面,于2011至13年的财政年度为185万至210万港元,而在该项目上是亏蚀。但张加入后的2013至14年度,「艺人管理和音乐制作」项目上,收入激增11倍至12倍,高达3,650万,转亏为盈。萧承认张加盟后有很多工作,但萧在庭上反问辩方:「同这单案有乜关係?」辩方续问萧,张智霖直至2014年9月已赚取4,000至5,000万港元?萧称不记得实际金额。萧定一同意张智霖属于公司的重要艺人,为公司带来稳定收入,亦都想艺人有更多工作,希望可与张智霖续约,但忘记了他实际赚取的金额。
据了解,控方庭上表示,原打算传召袁咏仪作供,但现决定不会传召。张智霖则将于日内出庭,案件聆讯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