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当局拟计划进一步收紧新居屋及绿置居单位的转售限制。当中包括买入居屋单位后首五年,不能在自由市场转售。购入单位后首两年,只能以原价卖予「白居二」计划的成功申请者;购入后第三至第五年,只可透过第二市场,卖给绿表及白表申请者;购入单位第五年过后,才可继续透过第二市场出售,或缴付补价后在公开市场出售。不过,有议员认为转售年期过短,应该延长至10年,以防止居屋成为炒卖工具。
公屋联会建议放寛绿表购买
公屋联会昨日欢迎新构思,认为有关措施可减低居屋在短期内流入自由市场,被不断炒卖;同时售予白表人士,亦可再发挥资助出售房屋的功能。该会建议房委会亦应考虑在首两年的转售限制中,放寛予绿表家庭购买,既可令公屋单位流转,亦可以让业主有更多转售单位的机会。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认为新居屋政策未能真正分割市场,不能避免居屋成为炒卖工具,担心单位进入私人市场再补地价后,会成为炒卖工具,建议延长至10至15年。他批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房屋政策急于求成,没有调整居屋限售年期,亦没有修改相关房屋条例。另一名委员郭伟强亦指出房委会的建议言过其实,未能分开用家和炒家市场。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谢伟铨认为设置转售设限是好事,但认为限期太短,质疑有人在两年内以原价转售居屋,机会甚低。他建议政府延长居屋转售限制的年期。
至于另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是永久限制绿置居单位只能在第二市场出售予绿表买家,但担心过于严厉的转售限制,会减低绿置居的吸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