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的士服務質素屢遭詬病,尤其是「黑的」湧現,濫收車資。運輸及房屋局為改善的士司機駕駛態度及增加阻嚇力,提議推出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及針對部分嚴重罪行實施兩級制罰則,其中在記分制下,司機一旦濫收車資、拒載、在咪表「做手腳」等,除須接受法庭判決懲處,更會被當局記分,兩年內記滿15分或以上便取消其駕駛資格3個月,重犯則取消資格6個月,預料最快明年提交立法建議。 本報港聞部報道
運輸及房屋局昨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就提升的士服務質素作出建議,表示因應社會訴求以及業界意見,建議參考現行《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下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增強違例行為的阻嚇力。在記分制下,當的士司機違法相關例而被法庭定罪時,除按法庭判決處罰外,同時會由觸犯違例罪行日期起記分。
當局羅列11項違例行為
當局羅列11項違例行為,當中6項罪行包括濫收車資、拒載、拒到指示地方、兜路、兜客及在咪表做手腳,會被記10分;另5項行為包括拒接載法例要求乘客數目、釣泥鯭、拒發收據、在收費或路線上欺騙乘客,以及無迅即開始或按停咪表,則會被記5分。的士司機如在兩年內首次被記滿15分或以上,便會遭取消駕駛的士資格3個月,日後再被記滿分會被停牌6個月,如司機對所犯罪行提出上訴,被記分數即告無效,直至上訴有結果為止。
不過,對於早知有消息指出,的士司機倘若在夜間沒有亮起燈號、沒有攜帶足夠輔幣作找續用途等也會被扣3至5分,則未有納入記分範圍。當局表示,現建議只針對較嚴重、涉及欺詐行為和很大程度影響的士服務質素的違規行為才實施記分制。
另外,當違例的士司機被記10分後,運輸署會向司機發出違例記分通知書,「溫馨提示」司機的記分紀錄,提醒改善行為及態度。政府同時考慮向相關的士司機發出一份強制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通知書,勒令有關司機要在3個月內自費修讀課程,而成功修畢後便可扣除3分。政府正考慮委聘專業人士提供改進課程,當中包括安全駕駛、處理衝突情況、有效溝通技巧及處理投訴等。
第四季起設內部資料庫
當局同時提出其他改善的士服務措施,建議的士車主或代理人以自願性質在租車合約中加入條款,要求同意司機一旦被投訴,須向運輸署提供有關被投訴司機的姓名及聯絡資料,讓署方直接向司機了解跟進。署方預計向今年第四季起設立內部資料庫,整合投訴個案紀錄、法庭判決及司機違列駕駛記分紀錄,若司機屢勸不改,不斷遭到投訴,會向警方提供資料以便跟進調查及執法。
至於一直有意見認為在的士車廂內加裝閉路電視有助處理投訴,運輸署正草擬自願性安裝指引供業界參考,同時鼓勵業界利用召喚的士服務應用程式平台,提升營運效率及服務質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