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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局以頻密或虛假交易詐騙
發佈日期 : 2018-07-23

倫敦金騙局關鍵在於如何欺騙事主,故設有劇本指導營
倫敦金騙局關鍵在於如何欺騙事主,故設有劇本指導營

【本報港聞部報道】本港有關倫敦金的投訴,主要是以買賣倫敦金為名的懷疑欺詐及訛騙行為。倫敦金騙局早於八十年代已有,近年騙案招數亦層出不窮,騙徒大多透過密集式推銷游說事主開設投資貴金屬戶口,以及簽名授權予第三者代為投資,代理人則由頻密交易中收取高昂佣金及利息,但往往因投資虧蝕而血本無歸。


倫敦金屬於非實貨市場的黃金買賣,因起源於倫敦而得名。本地倫敦金與倫敦金銀市場協會下之倫敦金市不同,本地倫敦金不涉及實物交收,即是在香港買的本地倫敦金並非由倫敦金商發行,而是由本地投資機構發出的一紙買賣合約,「對賭」倫敦金價的升跌。在香港屬於場外交易,不受監管。


誘使簽授權書 任意交易


本地倫敦金「騙案」手法層出不窮,隨着社交媒體的發展,日新月異。最近常出現的手法,便是利用社交媒體,針對事主背景、身份、性格,噓寒問暖,搏取事主信任,百般游說本地倫敦金是生金蛋的鵝,誘使事主注入資金,開設本地倫敦金投資戶口,並簽下條款苛刻的全權授權書予經紀無條件任意操作事主的投資戶口。經紀最初會佯裝獲利,給事主甜頭,其後便行使授權書下之權利,不斷在市場上買賣,抽取交易佣金,蝕盡便催促事主補倉,直至事主身無分文或起疑斷纜,經紀隨即逃之夭夭,投資公司亦會割席。


警方提醒市民投資前應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準備簽署任何開戶協議、授權書或相關合約前,應了解清楚所有條款及細節,三思而後行。市民切勿向他人透露戶口密碼,授權他人處理交易戶口時亦應小心謹慎。警方呼籲市民,如懷疑墮入「倫敦金」騙案,可致電「刑事總部資訊中心」2860 5012與警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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