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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洲焚化爐承建商 申請放寬高度限制
發佈日期 : 2018-08-03

石鼓洲焚化爐建在16公頃的填海土地上。

【本報港聞部報道】石鼓洲人工島焚化爐及附屬大樓的承建商吉寶西格斯-振華聯營公司,已向城規會申請放寬位於石鼓洲人工島建築物的最高高度限制,由60米增加至65.5米,即增加5.5米,以便建成更具效益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


預計2024年啟用


設施內會興建一個熱能回收爐,文件稱團隊經過反覆思考後,計算出該設施的高度最少要有50.083米,才可達至最佳的熱能回收效益,加上設置結構鋼桁架、安裝抽風及排煙系統等項目也佔去9.42米,因此部分主要大樓(約佔地盤面積7.2%)的高度限制,需要由主水平基準上的60米,略增至65.5米。


承建商稱香港是一個口稠密及土地缺乏的城市,依賴堆填區作為主要家居固體廢物的處理設施,並不是可持續的模式。


作為香港廢物處理系統的重要一環,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必須適時落實。


為了讓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首期工程能如期在2024年落成啟用,熱能回收鍋爐的主要裝備將會在申請地點以外的地方預先組裝,以讓人工島的填海工程及其後的基建和建築工程能在同時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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