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巿生活节奏快、压力大,不少人都喜欢用香薰精油按摩、浸浴藉以放松。但消委会测试30款香薰精油样本,发现全部样本含有香料致敏成分,含量更超出欧盟规定,当中更有两款样本验出多达七种致敏物质,包括会刺激眼睛和皮肤的柠檬稀及香叶醇等,惟当中只有四款样本列出部分致敏成分,消委会敦促厂商效法国际作业模式罗列成分。本报港闻部报道
消委会测试巿面30款在坊间较受欢迎的香薰精油样本,味道包括甜橙、尤加利及薰衣草,各佔10款,售价由55元至340元不等,以每毫升/克计,则由3.7元至29.9元不等,相差逾7倍,以薰衣草售价较高,其次尤加利,最便宜是甜橙。
仅4款列出致敏成分
测试结果发现全部样本都含有香料致敏物成分。消委会测试26种香料致敏物,在产品中验出含有10种香料致敏物,包括会刺激眼睛和皮肤的柠檬稀、香叶醇等,每种样本最少含有两种致敏物。当中两款分别来自英国和法国的薰衣草样本,更含有多达七种致敏物质。包括「Lemongrass House Lavender Pure Essential Oil」及「Ali's Aromatherapy Lavender」。
消委会研究及试验小组主席沈孝欣昨日在记者会上指出,全部样本的致敏物含量都高于欧盟化妆品规例规定,按当地标准,需在标籤上标示致敏物成分,惟消委会仅发现四款样本有标示致敏物,经测试后,更发现各标示都有错,例如名称、种类、验出的致敏物数量都与标示有出入。消委会总幹事黄凤嫺在同一场合说:「现时香港是没有法例去要求香薰一定要标明致敏成分,我们很希望厂商自己本身都应该效法国际优良作业模式,将致敏成分罗列在产品上。」
沈孝欣表示香薰精油是高浓缩物质,在皮肤使用前需要稀释,惟是次测试中有14款样本在标示上没提及使用前要稀释。消费者如使用不当,有机会出现致敏反应,沈孝欣指出,以是次测试中最大机会引致过敏的「柠檬醛」为例,样本中含量最高的一款精油,若在一平方厘米皮肤用上六滴,便可能会引起敏感。消委会强调,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标籤对消费者十分重要,厂商应在盒内,放入说明书讲述稀释比例和成分标籤供消费者参考。
切勿胡乱食用精油
衞生署皮肤科称在直接使用于皮肤前,可按建议浓度稀释的香薰按摩油,涂抹在一毫子大小的手臂内侧皮肤连续一星期,若未有不良反应,才进一步使用。黄凤嫺又提醒,消费者使用香薰精油后要扭实瓶盖,因部分致敏物如柠檬烯在氧化后,可引起接触性过敏,令过敏的风险增加。另外,坊间有不少以香薰精油入馔的食谱,是次30种样本中有24款列明只作外用或不可食用等字眼,只有一款提及可作食用,但未有详细说明食用方法。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切勿胡乱食用这些精油,即便食用亦要有节制,以免引起不适。
海关发言人表示,《消费品安全条例》并没有规定消费品须以中英文列明其成分,但如涉及安全使用、存放、耗用或处置的警告或警戒标籤上的字句,必须以清楚可读的中文及英文标示。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就货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途经,就该等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包括成分。《条例》并没有强制规定在货品或包装上必须列明资料,然而,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所有标示或附在商品上的商品说明必须正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