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昨日一次过公布两份针对公众街市管理问题的调查报告,狂批食环署多年来管理街市工作一团糟,多年来没有有效的机制调整,令租金严重落后于市场,当中约76%的摊档租金低于市场水平,而同一街市内相隔不远的同类摊档,月租竟然可以相差逾90倍。申诉专员刘燕卿称过去5年,食环署营运公众街市的赤字累积达16亿元,变相要用公帑埋单,质疑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本报港闻部报道
两份针对街市管理的报告分别为「食物环境衞生署对街市摊档的租务管理」以及「食物环境衞生署对街市的规管」,由专员刘燕卿及调查主任晓雯昨日在记者会中讲解报告内容。
目前由食物环境衞生署管理的街市共有99个,佔全港公、私营街市约45%,当中摊档的承租率达90%。公署发现截至去年7月,76%摊档月租低过市场水平,当中22%的租金低于1,000元。其原因主要是近半(47%)的摊档,因恩恤措施或空置半年以上,而以低于市场租金作底价的竞投模式出租。另自1998年起至2017年6月30日,冻结租金达19年,以致租金严重落后于市场价格。
造成不公平竞争环境
其中有24个公众街市同时存在月租200元以下及9,000元以上的摊档,当中不乏位置、面积相近,以及售卖同类货物的摊档。调查发现有街市有2个档口面积相同,均是售卖食物及湿货,市场租金是3,000多元,但因为一个摊档循交回小贩牌途径承租,月租只需130元,另一个为公开竞投因而需付1.2万元,令两者租金相差90倍。公署指出透过公开竞投承租的摊档,其实际租金较享有特惠租金的摊档超出逾70至90倍,造成了摊档之间不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另外,食环署容许租户按原本条款自动续租,而全港共有7,874个摊档签署「市政局租约」、「区域市政局租约」或「食环署旧租约」,佔已承租摊档的61%,其租约则容许世袭。截至2017年7月1日,全港有9,206名承租人承租了12,899个公众街市摊档;其中承租3个或以上摊档的承租人佔约8%,但其所承租的摊档总数目达3,159个,佔已承租摊档的24%。
过去5年赤字累积16亿
公署发现有例子反映,有承租人租赁多达23个摊档只用作贮货,每档月租平均不足700元;亦有2名承租人将街市内45%的湿货摊档全用作经营花卉生意。公署认为这样会造成滥用摊档的情况,并减少市民购物的选择,建议食环署可因应个别公众街市的实际情况,就租赁摊档的数目设定一个合理的比例上限,例如承租人只可租赁同一街市某百分比的同类货物摊档,另亦应检讨可永久续租制度。
就全港公众街市有1,193个摊档(佔所有摊档的8%),被食环署冻结出租以拨留作指定用途,包括因应个别街市进行较大规模的工程、以迁置受工程影响的摊档,或配合政府进行重新检讨街市的未来发展和用途。当中60%「冻结摊档」集中于5个公众街市,已被冻结出租达4至23年。
就上述情况,公署引述元朗的同益街市,由于有租户不肯迁置,以致其防渗工程拖延超过20年。因此街市预留用作迁置的251个摊档,自1995年起空置至今。公署批评此做法是严重浪费公共资源。
公署认为,食环署应全面制订一个循序渐进有效的租金调整机制,检讨租金的竞投模式及续租制度等,达致更健康、具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