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申訴專員公署再揭發食環署管理工作可謂馬虎了事,平日監管不嚴、巡查粗疏,執法又得過且過,即使有街市逾40%攤檔不營業7天,均視而不見,沒有任何執管行動。不少個案把原本售賣食物的攤檔,擅自改裝為辦公室、冷藏庫、工場及貨倉等,根本不是營業,公署認為食環署人員巡查時沒可能不察覺違規個案。
擅自改裝其他用途
公署表示不時接獲市民投訴,稱公眾街市的攤檔違規情況嚴重,不少問題已存在多年,於是主動展開調查。公署調查發現,有街市整層228個攤檔內,在前年的5月及11月,有45%檔口在一個月內,有7日以上沒有營業,違反租約規定,更有30%休業16日以上,而當中有一些攤檔,每日只營業2小時生意,卻不算作違反租約規定。但公署調查前,食環署一直沒有執管行動。
亦有攤檔的貨物長期佔用公共通道。公署表示食環署大多只是重複發出口頭警告,而非按照「警告信制度」和「終止租約機制」執管,以使情況嚴重。有攤檔5年多內收到超過1,500次口頭警告,即每日約2次,但在今年4月仍沒有改善。另亦有獲批營運凍肉生意的攤檔,竟然用了檔口的60%面積用作冷藏庫,只有5%的進行凍肉交易,批評食環署前線人員對明顯的違規情況視如不見,得過且過。
根據調查數字,於2015月6年至2018年6月期間,只有8個攤檔被終止租約。公署批評食環署對違規情況執管寬鬆,應重新訂定日常巡查及加強監察前線人員嚴格巡查和跟進違規。
此外,調查亦發現有租戶分租攤檔,以及未經許可下擅自改變用途。有個案把原本售賣食物的攤檔,改裝為辦公室、冷藏庫或工場。公署認為食環署人員巡查時沒可能不察覺。
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大致上同意申訴專員的意見及建議,在2017年成立專責隊伍亦已預留20億元,推行10年的「街市現代化計劃」,針對硬件改善工程,特別是增加街市攤檔面積及加闊公共通道等。另一併採取管理改善措施和新的營運模式,包括租金政策、攤檔競投規則、租約續期安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