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近年網約車平台如Uber及內地「滴滴出行」等在大行其道,卻不時爆出司機涉侵害乘客的行為。警方昨晚凌晨在區內多處地點進行打擊酒後駕駛行動期間,發現其中一名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並經調查後相信他涉及利用私家車非法出租載客取酬,最驚人發現是在司機椅背及左前乘客椅背裝有兩部懷疑針孔攝錄機,疑用作偷拍後座女乘客大腿一帶位置,警方在車內兩部智能電話亦發現藏有多條不雅短片。
據了解,被捕本地男子黃X朗(43歲),在屯門居住,任職速遞員,相信他涉嫌利用私家車參加Uber計劃,成為Uber司機。
被捕男子本職任速遞員
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昨日(8日)凌晨在區內多處地點進行打擊酒後駕駛行動,共向288名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中3名年齡介乎23至66歲的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3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其中,一名44歲姓黃本地男司機在預檢呼氣測試不及格,警務人員調查後,相信有關私家車用作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當時車上有一名女乘客。
兩部智能電話藏不雅片
警方再搜查有關私家車期間,發現兩個針孔攝錄機,分別安裝於司機椅背及左前乘客椅背,懷疑用作偷拍後座乘客大腿位置;同時,在該車輛內兩部智能電話發現多條不雅短片。該司機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案件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就涉事Uber男司機懷疑偷拍女乘客不雅照片,雖然警方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拘捕,但仍需要詳作搜證,故是否落案控以此罪仍是未知數;同時,因應早前協和小學教師用手機偷拍小一入學叩門試題並傳送開去,被控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但高院法官本周初頒下判詞,維持案中4名被告罪名不成立。事件影響所及,律政司在裁決下達後,突然發出內部備忘,「叫停」所有涉及「偷拍」的案件,包括偷拍裙底春光的檢控,因法官在判詞質疑,控方把所有使用過電腦裝置而作出不當行為,都可用這罪起訴是值得商榷。
截5改裝電單車 扣查候驗
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酒後和藥後駕駛及其他相關違法行為,以保障市民安全,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另一方面,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昨天上午約10時接報指有電單車在荃錦公路觀景台附近懷疑非法賽車。人員接報到場,在八鄉雷公田截查五輛可疑電單車,發現該五輛電單車懷疑經過非法改裝,車輛已被扣查於大欖涌車輛檢驗中心作進一步檢驗,事件中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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