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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今年初加強保安措施
發佈日期 : 2018-09-11

多輛警車當日在事發後駛至高院增援。(資料圖片)

【本報法庭組報道】去年除本案被告持刀在庭內向法官亮刀高叫及劈枱外,一名居於深圳福田的無業男子去年5月在家事法庭與前妻處理離婚事宜時,涉用刀四度刺向前妻,令其受重傷,連番事件令人關注法庭的保安措施。司法機構今年1月底開始,則採取措施加強高院採取的保安,包括進入法院前,旁聽人士要通過金屬探測器監測和檢查隨身物品。


旁聽者要通過金屬探測器


高等法院加強保安措施後,高院大樓法庭的使用者,進入任何樓層前也須先接受保安檢查,包括通過拱門或接受手持式金屬探測器監測,隨身物品亦須檢查。另外,法庭使用者不得從外面帶水和飲品進入受管制區域,而警方亦加強在法院大樓外巡邏,包括有警員駐守高院和區域法院的大樓內,至於其他法院,隨庭警外,亦增聘保安人員在庭內駐守維持秩序。


另外,因應早前發生多宗公眾人士在法庭內偷拍案件,司法機構今年中禁止市民旁聽有陪審團參與的案件聆訊時,在法庭內使用流動電話或有攝錄功能的器材。若有人違反指示,可被裁定藐視法庭。法庭保安在有陪審團審訊的庭外,提醒入庭人士要關掉手機,並抽查部分人手機是否已關掉,只有與訟各方、法律代表、執法部門人員及在指定範圍旁聽的傳媒獲得豁免。


司法機構在庭外張貼告示,一般法庭使用者進入法庭時,須關掉流動電話及任何有攝影或錄影功能器材,並將其放在袋中或口袋內,如沒有合適的袋或口袋,須將有關器材放在法庭提供的袋子內。若有人不遵從上述指示,會被裁定為藐視法庭,可被判罰款或監禁,或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被檢控。記者昨進庭旁聽時,亦要出示記者證,並安排坐在指定傳媒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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