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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黑幫不認交女友 推斷證供不可信 辯方指臥底警如參加少年警訊
發佈日期 : 2018-09-25

涉是和勝和元老的雀哥陳嘉漢。
臥底警鄭皓瑋的證供被辯方質疑不可靠。
有「佐敦之虎」之稱的首被告陳家建。
涉是和勝和前坐館的第三被告冼寶明。
涉是和勝和元老的雀哥陳嘉漢。
臥底警鄭皓瑋的證供被辯方質疑不可靠。

警方前年派出臥底警員滲透活躍西九龍的黑幫和勝和,潛伏一年多搜證後採取行動,拘捕疑是勝和紅棍、有「佐敦之虎」之稱的陳家建,以及坐館在內的九名黑幫高層人士,控辯雙方昨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抨擊臥底警員的證供不可信,包括聲稱在行動中沒吸毒、沒喝醉、沒「溝女」,有如參加了少年警訊。如其上司已證實他在行動中結織了逾40名少女,其中一少女在背部紋上其臥底的化名「維」,但他竟然說對方是普通朋友,可見其證供不可信。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裁決。


本報法庭組報道


辯方陳詞稱,臥底警員鄭皓瑋直屬上司、即操控員余振聲警長確認鄭在行動中結識40多名少女。辯方坦言,「男歡女愛,識到新女朋友,值得恭喜添啦」,但鄭由始至終都否認在行動中「溝女」,故其證供值得質疑。而鄭在行動中有飲酒和吸毒,會影響觀察力及記憶力,令供詞可靠性受損。


如其酒吧的負責人涉提供一批價值1.5萬元的毒品可卡因給臥底,若鄭無毒癮,前僱主不會這樣做。


控辯雙方確認鄭的前酒吧僱主提供可卡因是想鄭協助「散貨」,事成拆帳分佣,前僱主事後被控販毒罪,審訊後脫罪。


以見面場合嘈吵質疑


辯方續稱,據臥底證供,首被告向臥底介紹次被告張仲榮是和勝和今屆坐館,而次被告點頭回應,次被告因此被控一項聲稱是三合會幹事罪。而現場卡拉OK酒廊播放音樂,並有人唱歌,非常吵耳,不能排除次被告未有為意首被告的說話,只是臥底叫他「寸哥」,他才點頭回應,故有關供詞有誇大及不可靠。


另外,臥底聲稱在喪禮上,首被告介紹第三被告是前和勝和坐館,但當時正在進行「破地獄」儀式,靈堂嘈吵多人,質疑冼是否真的聽見陳如何介紹他。臥底又供稱第四被告陳嘉漢出席大牌檔的和頭酒,自稱是和勝和叔父,平息分爭,但張當時患癌症進行化療,他怎會參與「講數」,不合常理。


九名被告依次為「佐敦之虎」陳家建、張仲榮、冼寶明、陳嘉漢、蔡明陽、張浩賢、黃俊楊、潘浚倡、黎家龍(年齡由17至81歲)。首被告疑是和勝和紅棍,次被告涉是現任坐館「寸哥」,第三被告涉是前坐館「寶明」,第四被告涉是元老「雀哥」。他們共否認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聲稱是三合會社團幹事、毆鬥等24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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