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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形容裁決:公義戰勝魔鬼
發佈日期 : 2018-09-28

梁振英手持玻璃杯碎片。
獲判得直的黃毓民在庭外興奮地舉起手指公,以示勝利
梁振英手持玻璃杯碎片。
獲判得直的黃毓民在庭外興奮地舉起手指公,以示勝利

【本報法庭組報道】黃毓民獲裁定上訴得直,離開高等法院時高舉勝利手勢又豎起拇指。他表示,這宗官司令人相當傷神,但仍然選擇堅持到底,是因為自己不可以讓梁振英開先例,要保障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內用肢體抗爭的權利,如今獲得了勝利。黃毓民在庭外形容今次裁決是「justice KO the evil」(公義戰勝魔鬼)。被問會否擔心遭「咬住唔放」?黃回應說:「繼續鬥。」


黃毓民的支持者坐滿了整個法庭,不少人要站到法庭通道兩旁,當得悉黃毓民獲判上訴得直,都禁不住拍手,而當法官張慧玲離開法庭時,更有人在庭內夾雜粗言穢語大喊「梁振英X你老母」。


裁定黃可獲上訴訟費


黃毓民在離開高院後表示:「已經四年多,這是相當傷神及令人意志受很大影響的官司,但我是堅持到底,是要跟他打到底,到最後是取得勝利。」他又稱:「我上訴的原因,是我不可以讓他開先例,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用到肢體抗爭分分鐘會被告普通襲擊。」


另外,黃毓民上訴得直後,隨即向法庭申請取回原審及上訴的全部訟費。律政司不反對黃毓民取回上訴訟費的申請,但認為他確曾向主席台拋出水杯,屬自招嫌疑,反對申請原審訟費。黃毓民反駁稱,自己當時身為立法會議員,是「出咗名搞事嘅議員」,法官張慧玲聞言即稱,「出咗名搞事,就唔等於唔係自招嫌疑」,最終裁定他只可獲得上訴訟費。


梁振英:日後照樣報警


至於梁振英昨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帖文回應稱,希望今次判決不會鼓勵其他人效法黃毓民,又稱「日後如果遇到同樣襲擊,我會照樣報警」。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在Facebook帖文表示:「如果喺議事堂掟杯無罪,可預見日後議會杯碟橫飛,甚至伸延到掟飛鏢,甚至小李飛刀都唔出奇!」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對裁決表示失望,希望政府能就本案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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