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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毓民形容裁决:公义战胜魔鬼
发佈日期 : 2018-09-28

梁振英手持玻璃杯碎片。
获判得直的黄毓民在庭外兴奋地举起手指公,以示胜利
梁振英手持玻璃杯碎片。
获判得直的黄毓民在庭外兴奋地举起手指公,以示胜利

【本报法庭组报道】黄毓民获裁定上诉得直,离开高等法院时高举胜利手势又竖起拇指。他表示,这宗官司令人相当伤神,但仍然选择坚持到底,是因为自己不可以让梁振英开先例,要保障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内用肢体抗争的权利,如今获得了胜利。黄毓民在庭外形容今次裁决是「justice KO the evil」(公义战胜魔鬼)。被问会否担心遭「咬住唔放」?黄回应说:「继续斗。」


黄毓民的支持者坐满了整个法庭,不少人要站到法庭通道两旁,当得悉黄毓民获判上诉得直,都禁不住拍手,而当法官张慧玲离开法庭时,更有人在庭内夹杂粗言秽语大喊「梁振英X你老母」。


裁定黄可获上诉讼费


黄毓民在离开高院后表示:「已经四年多,这是相当伤神及令人意志受很大影响的官司,但我是坚持到底,是要跟他打到底,到最后是取得胜利。」他又称:「我上诉的原因,是我不可以让他开先例,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用到肢体抗争分分钟会被告普通袭击。」


另外,黄毓民上诉得直后,随即向法庭申请取回原审及上诉的全部讼费。律政司不反对黄毓民取回上诉讼费的申请,但认为他确曾向主席台抛出水杯,属自招嫌疑,反对申请原审讼费。黄毓民反驳称,自己当时身为立法会议员,是「出咗名搞事嘅议员」,法官张慧玲闻言即称,「出咗名搞事,就唔等于唔係自招嫌疑」,最终裁定他只可获得上诉讼费。


梁振英:日后照样报警


至于梁振英昨日在社交网站Facebook帖文回应称,希望今次判决不会鼓励其他人效法黄毓民,又称「日后如果遇到同样袭击,我会照样报警」。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在Facebook帖文表示:「如果喺议事堂掟杯无罪,可预见日后议会杯碟横飞,甚至伸延到掟飞镖,甚至小李飞刀都唔出奇!」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对裁决表示失望,希望政府能就本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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