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香港大学法律学系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今次判决不会鼓励其他人效法黄毓民,反而「会警剔任何证人不要在法庭作出于理不合及并不可信可靠的证言」。《成报》翻查资料,前特首梁振英2001年就「华懋集团如心广场民事索偿案」作供,暂委法官麦卓智事后在判词中批评梁振英的口供「自相矛盾」。
梁振英在社交网站Facebook称,希望今次判决不会鼓励其他人效法黄毓民,但张达明于Facebook专页发帖文,回应黄毓民获判上诉得直一事。他甫开始便写道:「市民若果明白高院判决的原因,我相信判决不会鼓励其他人效法黄毓民,反而判决会警惕任何证人不要在法庭作出于理不合及并不可信可靠的证言。」
看CCTV证据独立 无人可告法官诽谤
张达明表示,高院法官是透过不受争议的独立证据,即闭路电视片段,来测试梁振英的证言是否可信可靠,最后才得出结论。他在帖文中又称:「幸好在本港的制度下,法官在审理案件所作的任何评论及意见,在诽谤法律下都受到绝对的保障,无人可以控告法官诽谤。」
早有前科 梁曾被官抨口供自相矛盾
《成报》翻查资料,梁振英曾经在2001年就「华懋集团如心广场民事索偿案」作供。该索偿案涉及华懋集团当时拟在荃湾兴建全球最高的「如心广场」,因为影响新机场通讯系统而遭政府限制高度,更因延迟竣工被政府罚款及须补地价共达五亿多元,华懋不满提出索偿。梁振英当时是工程顾问,曾与时任规划环境地政司梁宝荣会面,庭上则为华懋一方担任证人。案件在2002年审结,华懋被裁定败诉,暂委法官麦卓智在判词中批评,梁振英的口供「自相矛盾」、接受盘问时的解释亦欠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