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反黑警司」之称的港岛总区刑事总部警司吴伟汉,涉嫌收受57万元贿款,作为提供警方调查湾仔两间私人会所机密资料的报酬。吴伟汉与两名私人会所经营者早前在区域法院各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暂委法官李志豪昨指斥案情严重,涉及不小款额,吴伟汉自恃身居警司高位,向他人披露警方机密资料及匿名投设信内容,为金钱忘记自己是执法者和市民期望,罪责为本案之首,重判其入狱28个月,另两名会所经营者则分别判囚20个月及12个月。 本报法庭组报道
警方之前接获匿名投诉,指警方到案中两间会所突击巡查只是做「大龙凤」,有关会所继续卖淫,而廉政公署调查揭发吴伟汉涉嫌收受两间会所经营者赂贿,而三名被告依序为警司吴伟汉(53岁)、栾其祥(46岁)与谢凯健(37岁),后两者于案发时同为湾仔私人会所MB Club Mont. Busa(MBC)和GOLDEN的经营者。吴伟汉与栾其祥各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两人2015年11月29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间,与他人串谋使吴先后五次收取11.4万元利益,合共57万元,以对栾其祥、谢凯健披露警方调查MBC和GOLDEN的机密资料,并就此提供意见或协助。
提供警方调查机密资料
谢凯健承认一项协助和教唆他人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指他明知栾其祥向身为警司的吴伟汉行贿,2017年1月24日的前几天指示他人替栾其祥准备款项,藉此使吴伟汉披露警方调查MBC及GOLDEN的机密资料,并就此提供意见或协助。吴伟汉原被控接受免费嫖妓服务,则不获起诉。
法官指斥吴利用自己在警队内身居要职,掌握重要消息而犯案,本案虽只涉酒牌和违反逗留条件,背后犯罪行为相较案例中牵涉赌档及色情场所为轻,但本案所涉黑钱金额较过往案例高,加上案件歷时不短,考虑所有因素及求情因素,除认罪外找不到进一步减刑理由。
会所两名经营者同判监
至于次被告栾其祥,虽求情指受股东压力行事,没有个人得益,但法官指栾扮演重要桥樑,角色不轻,本身亦参与涉案会所运作,罪责与吴不相伯仲,故判入狱20个月;至于第三被告谢凯达,角色较轻,判囚12个月。案中只起回35.1万元贿款 法庭下令吴须即日交还其余21万元给政府。
控方案情指出,吴伟汉向通风报信,并向会所经营者「教路」如何应付警方巡查,如叫陪酒女郎只需自称是客人朋友,而酒类统统放入柜内,因警员不会打开柜门检查。吴又劝次被告毋须担心卧底「放蛇」,因警方已耗尽相关行动资金,又进一步建议次被告勿将现金存入某个户口,因银行可能怀疑有人洗黑钱并向警方联合财富情报组查询,但吴随即向次被告大派定心丸,自言已「hold住」所有东西,涉及洗黑钱的调查不会有任何发现。吴先后五次受贿共57万元,警方在其座驾、住所衣柜保险箱及办公室起出约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