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俗称O记的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日前于荃湾一间迷你仓,发现逾百件怀疑枪械部件,拘捕租仓的男子,落案控以一项无牌管有枪械罪,案件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涉案部件经过初部鑑定,应为真枪部件,不过正式鑑定结果则仍未完成。辩方指被告从事网上野战游戏器材买卖生意,涉案部件只是玩具枪外壳。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现金和人事各一万元保释外出,案件押后至12月21日再讯。
报称文员的被告陈隽杰(33岁)戴眼镜,穿短衫短裤出庭,并聘请当值律师。他被控于今年10月24日,在荃湾大成大厦的绿色迷你仓商务中心,管有108件枪械部件,而被告没有该等枪械的管有权牌照,涉嫌触犯香港法例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第13(1)及(2)条。被告昨日暂时无须答辩。
性质严重 候军械法证报告
控方表示,案情属于严重,涉案部件经过初部鑑定,应为真枪部件,不过仍要等候正式的军械法证报告。警诫下,被告承认涉案的108件枪械零件为他拥有。另外,警方拘捕被告时,他正在使用手提电话与另一名男子通话,警方会调查该男子身份及被告的手提电话通话纪录,看是否有参与本案。由于案件需要搜集更多证据及警方科学鑑证,要求将案件押后。
辩方替被告申请保释时透露,被告已婚,受过高等教育,曾留学欧洲,在德国大学毕业,回港后曾在手表工厂工作,在港拥有自置物业,据控罪书,他报称居于粉岭御庭轩。被告现为自僱人士,从事网上野战游戏器材买卖生意。涉案的108件枪械部件只是玩具枪外殻,全部部件根本不能拼砌成能够发射能量超过两焦耳或以上的枪械。至于警方要调查当日与被告通电话的男子身份与手提电话纪录,辩方坦言不知道被告的通话对像和电话纪录与本案有何关係。辩方称,现阶段警方只是初步调查,未有正式鑑证报告,没有关键理由拒绝被告保释。
裁判官准保释候查 禁止离境
裁判官最后以控方未能呈交正式的枪械鑑证报告,现未能证明涉案枪械部件是真枪或是否超出法例所限的两焦耳的枪械,批准被告现金和人事各一万元保释外出,要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每逢星期一、三、五到上水警署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