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今次乘客資料外洩事件,令社會關注一旦發生類似事件的通報問題。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政府應該着手處理修例,強制通報資料外洩事件。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不評論事件。
香港電台節目《城市論壇》昨日以「私隱外洩惹煩憂 網絡安全怎補漏」作為討論題目。莫乃光表示,公營機構如醫院管理局等,如發現有資料外洩,會主動自願通報事件。他認為,政府應盡快着手處理修例,強制通報資料外洩事件,又稱時限可參照歐盟72小時標準,認為香港應跟隨國際水平,若寫「合理時間」反而難定義。他又表示,罰則應要加強,增加阻嚇力。
反映公司「不太重視資訊安全」
出席同一節目的中文大學信息工程學系副教授劉永昌表示,強制通報時間只需訂明「合理時間內」已足夠,因為不同資料外洩個案的性質及規模不同,所需調查時間亦有別。
另外,有指今次資料外洩事件,與國泰近年大量裁減資訊科技保安專才、將服務外判有關。莫乃光認為,事故與外判制度有一定關係,外判令通報速度減慢,而且反映公司「不太重視資訊安全」。他又認為,網絡安全的事前保安管理非常重要,因為資料一旦外洩便不能彌補,對方一旦持有亦不能取回,「事前保安遠遠重要過之後『補鑊』」。
對於有聲音建議規定洩漏資料的公司需要盡快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昨日出席另一場合時,表示不評論事件。
國泰上周三(24日)承認今次事件,但早在今年3月已經發現系統有可疑,外界批評國泰涉嫌隱瞞事件多個月,亦令社會關注通報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