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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劫案疑犯羈留室上吊 陪審團裁定死於自殺 巡更簿疑造假 官令研警員是否涉刑事
發佈日期 : 2018-11-06

姦劫案疑犯林永春被捕後,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用L
偵緝警員林錦華核對流水簿和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流
林永春後發現自殺,送往聯合醫院搶救,探員到場調查
姦劫案疑犯林永春被捕後,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用L

【本報法庭組報道】年輕女子去年5月凌晨途經天橋底返家途中,疑遭人姦劫。警方兩日後迅速破案,拘捕疑犯林永春(48歲),但翌日被發現他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用LAN線上吊身亡。死因庭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小時後,一致裁定疑犯死於自殺。在死因研訊過程中,顯示有警員在「流水簿」造假,裁判官高偉雄下令把研訊謄本提交警方和律政司,研究是否有人使用或製造虛假文書。


警方發言人表示,知悉死因庭的裁決,會作出適當跟進,並研究死因庭提出的相關建議。據悉,警方會研究判詞,稍後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進一步行動。至於另一宗性質相近的死因研訊個案,企圖非禮案疑犯林繼偉(44歲)在北角警署還押期間在羈留室上吊亡,死因庭今年6月展開及完成聆訊,據了解,警方接近完成案件調查,稍交徵詢律政司意見。


北角警巡倉不實 調查近完成


裁判官指出,高官下令將本研訊的謄本交予警方及律政司,研究是否就刑事罪行例如使用虛假文書或製造虛假文書方向進一步調查,並要求死因研訊主任向死因庭報告有關調查結果。


在林永春死因研訊中,有證供指出曾有當值警員沒有在指定時間內巡視羈留室,與俗稱「流水簿」的巡倉紀錄有出入,但有關警員沒有回應是由誰簽簿。而負責調查本案的偵緝警員林錦華透露,他比對報案室流水簿和羈留倉閉路電視片段,由死者去年5月10日下午被押到秀茂坪警署至11日上午被發現自殺期間的13個小時內,流水簿上共有17個懷疑造假紀錄,即紀錄寫下巡倉,但閉路電視沒有拍到有警員巡視。


天眼紀錄與巡查最少17個不符


東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林錦華表示,他有參與本案調查及檢取證物等工作。他比對有關片段與值日警員的流水簿紀錄,並製作了分析數表。根據流水簿上紀錄與男羈留倉的閉路電視錄影,他發現死者被羈押在臨時羈留倉期間、即5月10日下午3時26分至6 時29分,以及翌日凌晨零時23分至2時06分,流水簿共有9個懷疑造假紀錄:有關紀錄顯示警員曾往巡倉,但閉路電視沒有拍下任何人巡倉片段;及後死者於2時09分轉倉,直至上午9時半被發現在倉內上吊,流水簿上共有8個巡倉紀錄亦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即總共有17個懷疑造假紀錄。


另外,涉案關鍵時段當值的警務人員包括值日官陸天成、值日警員莊家文、郭志豪和王偉德。死因研訊主任日前逐一傳召他們出庭,惟當問題觸及涉嫌造假的「流水簿」紀錄時,他們一概拒回應。


警方檢獲林永春涉姦劫案證據強


死因研訊主任據去年5月11日,即死者自縊當日早上的流水簿向秀茂坪警署值日高級警員郭志豪問道,簿上寫到8時40分和9時05分有其巡倉紀錄。郭坦承自己沒有在上述時間巡倉,因肚痛上廁所。惟郭拒絕透露誰記錄以上項目。研訊主任問當日早上的值日官、陸天成警署警長有關流水簿紀錄,當中一項在8時40分的紀錄聲稱陸有巡倉。陸又承認當時頭痛,服用止痛藥後休息,沒有巡倉。陸拒絕透露誰記錄以上項目。「流水簿」顯示羈留室有一小時沒被任何警員巡視,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直斥「一個鐘都無人睇,做乜都唔知㗎喎。」


涉及的姦劫案事發在去年5月7日凌晨,22歲女子在九龍灣港鐵站B出口天橋上被搶劫手提電話,她窮追男子至附近天橋時遭對方捉住拖入天橋底的草叢,先用USB線、後用魚絲縛起她,將之強姦。因疑犯林永春曾到金舖欲利用事主的信用卡買金鍊,樣貌被閉路電視拍下,故警方一早已確認疑犯為本案死者。而針對死者的證據強烈,包括在事主內褲和短褲上驗出死者精液,並在受害人胸圍內驗出死者的口水,亦在震動棒上驗出受害人和死者的DNA。林永春被捕後,曾被關押在秀茂坪警署臨時羈留倉,及後發現他扯走警署電腦LAN線上吊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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