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就昨天有警務人員在密閉及人多的公眾場所開槍,會員以前線警務人員為主的「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天接受訪問時表示,警隊內部對於警員使用槍械有嚴格訓練及守則。他強調,鎅刀等利器屬致命武器,警員朱振國執勤期間,便是遭生果刀割頸大量流血致全癱,而鎅刀肯定比生果刀鋒利,故認為女警開槍的決定合理。
林志偉強調,警員往往要在電光火石間決定採取甚麼行動或方法應對不同情況,相信事發時警員已經憑經驗和訓練,考慮途人及自身安全等因素,才作出開槍決定。他表示,警方絕對有責任保護市民的生命和財物安全,故身處的地方、市民的安危必然是評估因素之一。他強調,過去曾發生警員朱振國遭生果刀割頸大量流血致終身殘廢一事,鎅刀等利器屬致命武器,故今次女警開槍的決定合理。員佐級協會乃警隊現職正規員佐級警務人員的法定組織,會員職級包括警署警長、警長、高級警員及警員。
學警須接受三大層次槍械訓練
新入職警務人員需要接受嚴格的槍械訓練,而現職人員亦需要定期接受考核,凡是「陀槍」者亦每年都要接受多次燒槍訓練,包括防止搶槍的技巧。
香港警察學院「槍械訓練科」(Weapons Training Division)負責為所有警務人員提供正確的槍械和武力使用訓練,獲警隊取錄的學警在這裏須接受3個層次的槍械訓練(見相)。
第一個層次「實彈靶場射擊訓練」,共有20節實彈左輪手槍射擊訓練課程,考試及格者便可以配槍執行警務工作。第二個層次「決定射擊訓練」,學員在迷你靶場做決定射擊訓練,包括模擬情景射擊,例如在暗燈及嘈吵環境下,以及在指定時間內開槍。第三個層次「戰術訓練」,在學院內的戰術訓練大樓舉行,教官因應不同目標要求學員作實景練習,例如拔槍接近可疑車輛的方法等。
據了解,其中在訓練環節是教官會在靶場外負責控制一些人型公仔的靶出沒時間,以考驗學員的射擊反應,例如要當學員當看見模擬賊人的紙靶公仔出現時,就要用槍指向該公仔;當教官收起「賊人紙靶公仔」時,學員就要把槍嘴垂下;當射擊目標(即賊人紙靶公仔)不在視線範圍,亦要拔槍戒備。
朱截查身份證遇襲 現只能眨眼
朱振國受襲個案跟昨天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事發時年約30歲的他駐守長沙灣分區,2005年7月19日早上8時30分左右,朱獨自巡邏至保安道市政大樓對開行人路,遇到當年23歲的廖智勇,覺得他形迹可疑,於是截停調查,並向他查看身份證。當朱振國取出記事簿準備抄下有關資料時,廖智勇突然拔出一把生果刀,一言不發,便一刀向朱振國左頸劈下,割破其左頸大動脈即逃去。兩名市民即場替朱振國按住血流如注的傷口。雖然送院搶救,但朱振國因失血過多致腦缺氧,最後全身癱瘓,肢體可活動,可以眨眼,但不懂回應其他人。
廖智勇事後自首,向警員聲稱被截查前準備持刀打劫。2006年4月,廖智勇承認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傷人兩罪,被判入獄七年,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至2007年1月上訴庭將刑期增至10年。朱振國的妻子蔡燕萍及女兒朱曉彤,多年來一直好好照顧朱振國。蔡燕萍接受訪問時曾表示,不會原諒廖智勇。
連同昨天的女警開槍事件,今年共有三宗,其餘兩宗分別發生於7月31日晚上9時許屯門青海圍,屯門警區反黑組探員截查一輛可疑車輛,司機突踩油撞向警務人員,一名警長向車輛連開兩槍,擊中一名疑犯受腳傷,另一槍擊中倒後鏡;另一宗則發生於8月30日下午1時許在大埔林錦公路迴旋處,粉麵廠客貨車追截懷疑粉麵廠失車,失車上一名男子落車再登上一輛接應的寶馬房車,寶馬房車一度企圖撞向警務人員,一名警長向寶馬開槍,無人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