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5月 08日
星期三
   | 氣 溫 : 27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謝鴻興轟醫委會審批復牌「憑良心」「憑感覺」
發佈日期 : 2018-11-14

多名探員昨晚持法庭手令到李宏邦位於中環萬年大廈的
探員離開李宏邦診所前,仔細地在筆記簿記下資料。(
多名探員昨晚持法庭手令到李宏邦位於中環萬年大廈的

【本報港聞部報道】李宏邦在2003年為一名女子做抽脂手術,該女子之後死亡,醫務委員會召開紀律聆訊裁定他專業失當,罰停牌五個月,2010年11月正式停牌,但2012年復牌,重新獲得整形外科專科資格。前醫學會會長謝鴻興批評,醫委會審批復牌申請無準則,是「憑良心、憑感覺」做決定。


張德康:看有否作補救措施


曾任醫委會委員的謝鴻興接受《成報》查詢時表示,醫委會在收到醫生復牌申請後,會安排最少13名委員出席會議,期間會向該醫生查問,委員之後閉門投票,表決是否批准申請。他稱,由於審批復牌申請沒有準則,一切由委員「憑良心、憑感覺投票」。


至於李宏邦曾因不熟悉急救程序及麻醉指引停牌,謝鴻興稱,申請復牌的醫生,一般要針對指控作出相應補救,相信李宏邦在停牌期間,有報讀急救課程或其他補救措施,才能說服委員投票通過復牌,但如今又再捲入醫療事故案件,「如果當日我有份投票支持,我今日一定會好內疚,因為又有人死」,表明應探討醫委會當年為何批准李復牌,當中是基於甚麼理由及原則。


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張德康表示,委員審視是否批准復牌,以醫生能否維持公眾安全為標準,以及有否作出補救措施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李宏邦在2003年8月28日為鋼琴女教師林敬芳(71歲)進行腹部抽脂手術,但她在接受麻醉藥注射後昏迷,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庭2006年展開聆訊,死因庭裁判官韋達裁定林敬芳「死於不幸」,建議李宏邦及其診所的護士應重新接受急救訓練「再培訓」,例如參與由聖約翰救傷會提供的急救課程。


醫委會在2009年對李宏邦展開紀律聆訊,裁定他四項專業失當指控成立,他之後提出上訴被駁回,2011年正式停牌,但在翌年復牌,並重新得到整形外科專科資格。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