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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誤導收費等6宗罪 消委會點名強烈譴責銷售手法不良 凱詩美容迫殘障者買療程
發佈日期 : 2018-11-27

「凱詩美容」的不良營銷手法,被消委會強烈譴責。
陳庭欣表示,不便評論事件。(資料圖片)
「凱詩美容」設置了不同類型機器或工具。(FB圖片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右)、消委會商業手法及消費者
「凱詩美容」由藝人陳庭欣任代言人。
「凱詩美容」的不良營銷手法,被消委會強烈譴責。

消費者委員會點名強烈譴責美容集團「凱詩美容」,批評該集團以誤導合約條款及收費、涉嫌未經消費者同意下刷卡過數、誇大美容效果等六種不良銷售手法,致令消費者蒙受重大金錢損失及精神壓力,而且屢勸不改。消委會表示,過去三年,共接獲82宗有關該公司的投訴,而且有上升趨勢,有月入只有9,000元、曾就讀特殊學校的男子,在「凱詩美容」上水分店於職員游說下以3.7萬元購買美容療程。消委會建議,市民如遇到美容服務不良營銷手法時,應盡快以文字或錄音記下被迫購買過程。 本報港聞部報道


「凱詩美容」開業30多年,在港九新界擁有16間分店,提供美容護膚、纖體修身,以及醫學美容等服務。由2016至2018年10月,消委會共接獲82宗有關該公司的投訴,當中50宗涉及銷售手法,佔總數61%。消委會指出,與「凱詩美容」有關的投訴呈持續上升趨勢,由2016年的18宗,升至2017年的35宗,而今年截至10月已經錄得29宗。投訴總金額由2016年的37.4萬元、2017年的68.3萬元,遞增至今年首10個月的130萬元。


首10月投訴總金額130萬


消委會稱,「凱詩美容」涉及六種不良銷售手法,包括利誘消費者光顧、再高壓硬銷大額療程、誤導合約條款及收費、涉嫌未經消費者同意下刷卡過數、誇大美容效果,甚至拒絕向一些無行為能力的顧客退款,致令消費者蒙受重大金錢損失和精神壓力。


消委會商業手法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主席黃錦輝表示,最高金額的投訴個案涉及美容中心職員先以抽獎為誘因,取得投訴人的信用卡及相關個人資料,繼而聲稱如購買高達16.8萬元的美容療程,便可即時獲得智能手機。兩名職員在投訴人接受美容療程期間,拒絕讓其離開,並不斷游說,更慫恿投訴人可使用信用卡簽帳,分60期還款。投訴人最後在職員不斷硬銷下,不勝其擾,為求盡快脫身,無奈購買療程。


98元試做療程被簽帳2萬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為事主的哥哥,弟弟於小時候因撞車傷及腦部,於特殊學校就讀。弟弟較早前收到「凱詩美容」以98元優惠價試做美容療程推銷電話,便到上水分店,而在職員的遊說下,最後簽了五張共值3.7萬元的美容療程合約。由於事主月入只得9,000元,根本無能力還款,其哥哥發現後便帶同「無行為能力」醫生證明與「凱詩美容」理論,但該店堅持當事人是自願購買,拒絕退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及,有一名患有腦退化症的伯伯,同樣收到98元的低價試做美容療程推銷電話,在迷糊的情況下被職員拿去簽帳了約兩萬元,亦有殘障及智障人士的信用卡被擅自簽帳等個案。她形容,殘疾弱能人士很是「聽話」,無能力分辨情況,譴責「凱詩美容」的經營手法。


建議盡快記下迫購過程


黃錦輝說,消委會由去年開始已邀約「凱詩美容」會面商討處理投訴的問題,但直至今年4月,對方才派員出席會議,會面後六個月情況未有顯著改善,期間消委會更接獲19宗涉及該集團的投訴,當中只有兩宗獲得解決,七宗未能達至共識,至於餘下的10宗更完全不獲回應。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切勿隨便將身分證、信用卡及銀行戶口等資料交予他人,而簽約後應堅持取回副本作為記錄,而在高壓推銷下被迫簽約的消費者,應盡快以文字或錄音記下所有過程,為免因日久而混淆過程細節。


「凱詩美容」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成報》查詢。「凱詩美容」代言人、藝人陳庭欣表示,自己並非負責人,因此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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