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报传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4日向高等法院提交清盘呈请书指出,债权人成报传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好日书报集运有限公司」订立书面的分销协议,「好日书报集运有限公司」由2015年4月1日起为呈请人分发报章及杂志,为期两年;尽管分销协议于2017年3月30日到期,但该公司继续根据分销协议为债权人分发报章及杂志,直至2017年10月23日。
根据分销协议,「好日书报集运有限公司」向便利店、报摊及其他零售店交付及分发债权人的报章和其他刊物,并代债权人向便利店和报摊等零售点收取购买报章及杂志的款项,然后该公司必须把收取的销售款项交予债权人,即成报传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然而,该公司于2015年4月至2017年10月期间,扣除分销协议下该公司有权收取的费用和开支后, 一直未有退还总额7,486,699.51港元予债权人。
清盘呈请书指出,呈请人已于2017年11月24日向「好日书报集运有限公司」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statutory demand),有关副本当日已交至「好日书报集运有限公司」的註册地址,然而,该公司仍未有支付该笔债务或部分款项。由于「好日书报集运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呈请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被清盘是公平公正的,故要求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把该公司清盘,而呈请人的有关费用由该公司的资产支付。
「好日书报集运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根据《公司条例》註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註册资料,该公司法定股本为1万港元,分为1万股, 全数为该公司董事郑进业(AndrewCheng)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