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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路電視錄下 利誘女童案疑犯走廊自瀆
發佈日期 : 2018-12-08

事發於西區均益大廈。

【本報港聞部報道】西環前日(5日)一名八歲女童放學回家時,懷疑被陌生男子尾隨,更在女童住所大廈試圖利誘女童,警方接報後,隨即展開埋伏行動,至昨日警方拘捕了一名男子涉嫌遊蕩。今次警方迅速破案,其中關鍵在於翻看閉路電視,以便清晰地看到涉案男子的廬山真面目,而女童發覺可疑男子後亦即時回家,轉告家人後即時報警求助,讓警方成功拘捕涉案男子。


油站工作曾有前科


據了解,涉案男子在油站工作,之前有前科。他與女童並不是居住在同一幢大廈內。據悉,警方接報後即時翻看大廈閉路電視,從電視中看到可疑男子與女童乘坐同一部電梯,當電梯到達指定樓層,女童未有理會即時返回寓所,而男子在離開大廈電梯後,在走廊附近自瀆,之後女童離開單位,在走廊再遇到該名男子。期間有人向女童稱,「畀200蚊(即元)你,跟我返屋企玩。」刻下女童即時回家轉告家人,其父親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隨即展開全面的調查,現已涉嫌遊蕩罪名拘捕該名男子,並於今日(8日)凌晨2時許押解男子至警署作進一步調查。根據本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1)條,任何人如果在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意圖干犯可被逮捕的罪行。


在「遊蕩」罪下,細分成三大類,當中包括「有意圖地遊蕩」,指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這項罪行必須證明三點,有遊蕩行為、地點,以及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學校加派老師巡查


今次發生女童被人跟蹤事件後,女童就讀的香港潮商學校亦非常擔心同學的安全,已即時向全校家長發出通告,該校校長詹漢銘在學校網頁以「學生安全事宜」為標題,向全校同學家長指出學校接獲警方通知,稱前日(5日)該校學生在均益大廈居所附近,懷疑被陌生人滋擾,家長已即時報案,學生情況安全,並無意外發生。通知又稱學校會加派老師在放學時段,於學校附近巡查,確保學生盡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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