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受到內地非洲豬瘟疫情蔓延影響,台灣當局近期不斷宣傳,且將違法攜帶豬肉或肉類製成品的罰款金額不斷提高,但仍有旅客繼續擕帶肉類製成品至當地,昨日便有兩名訪台旅客帶來逾4斤的火腿腸及牛豬肉包等食物,分別被台灣當局罰取20萬元新台幣(折合逾5萬港元)。
最高可判罰25萬元
事發於昨日上午10點許,一名曹姓的內地男子,乘飛機抵達台灣後,當他帶着行李通關入境時,行李內查獲未申報的火腿腸0.2公斤;至昨午1時許,又有一名潘姓的旅客,在入境時在行李內,被執法人員查獲未申報之火腿腸、牛豬肉包共4.2公斤,兩人都被罰款20萬元新台幣。
據了解,兩名旅客分別搭乘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客機,他們分別來自內地常州及西安,二人未根據書面或口頭申報擕帶上述食物,海關人員利用X光檢查行李物品後,隨即在客人行李內查獲未經申報的肉類製成品,依當地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分別罰款20萬元新台幣。
據資料顯示,為了防範疫情傳入當地,台灣方面於上月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旅客最高可判罰100萬元新台幣(折合約25.4萬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