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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两陆客携肉制品入台遭罚5万元
发佈日期 : 2018-12-23

台湾加强监管肉制品。

【本报港闻部报道】受到内地非洲猪瘟疫情蔓延影响,台湾当局近期不断宣传,且将违法携带猪肉或肉类制成品的罚款金额不断提高,但仍有旅客继续擕带肉类制成品至当地,昨日便有两名访台旅客带来逾4斤的火腿肠及牛猪肉包等食物,分别被台湾当局罚取20万元新台币(折合逾5万港元)。


最高可判罚25万元


事发于昨日上午10点许,一名曹姓的内地男子,乘飞机抵达台湾后,当他带着行李通关入境时,行李内查获未申报的火腿肠0.2公斤;至昨午1时许,又有一名潘姓的旅客,在入境时在行李内,被执法人员查获未申报之火腿肠、牛猪肉包共4.2公斤,两人都被罚款20万元新台币。


据了解,两名旅客分别搭乘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客机,他们分别来自内地常州及西安,二人未根据书面或口头申报擕带上述食物,海关人员利用X光检查行李物品后,随即在客人行李内查获未经申报的肉类制成品,依当地的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分别罚款20万元新台币。


据资料显示,为了防范疫情传入当地,台湾方面于上月三读通过「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修正案」,违规携带肉类产品入境,旅客最高可判罚100万元新台币(折合约25.4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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