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公司派出一名俊朗青年向女客人施以「美男计」,透过交友应用程式认识六名女子,彼此相约见面后,诱使她们购买合共约23万元的美容疗程。有女客人事后发现他隐瞒可分得三成佣金,并向海关作出投诉。涉案青年昨日在东区法院承认六项「向消费者作出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罪」,裁判官颁令他全数赔偿给六名事主及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海关发言人表示,本案属首宗涉及商户在销售美容服务中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的定罪,更是同类罪行中赔偿金额最高,认为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及具阻吓力。本报法庭组报道
海关不良营商手法课署理监督孙慧仪昨日在庭外指出,自《商品说明条例》在2013年修订后,首宗涉及商户在销售美容服务中,未能披露其商业用意的定罪个案,亦是涉及服务层面不良营商手法检控个案中,赔偿金额最高。她唿吁商户守法、而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亦要三思,衡量自身需要和财政能力,网上交友更要谨慎,避免堕入消费陷阱。她透露海关今年首11月共收到376宗涉及美容服务的投诉,较上年同期下跌16%,将继续严厉打击有关罪行。海关尊重法庭裁决,认为判罚能起极大阻吓作用,被告除履行160小时社会服务、赔偿逾23万元外,更留有案底。
没透露售套票可分佣金
被告黄琪昌(26岁),承认于去年5月至9月间,诱骗六名女事主在旺角及铜锣湾的美容院,购下3,000至8万元不等的疗程套票,涉款达23.8万元。控方指出被告没向事主清楚交代自己乃美容院的中介人,售出美容套票可分得佣金,控告他触犯误导性的遗漏罪名。
案情透露,被告在案发期间透过不同交友程式认识六名女事主,首次见面时会带她们试做美容疗程,诱使她们购买美容疗程票,若女事主拒绝的话,被告便会向事主说:「你唔买我好无面。」有事主在被游说达三小时后,最后亦买下疗程,惟之后被告便失联。有事主及后有互联网发现他人有类同经验,最后向海关作出投诉。
辩方求情称,被告身世坎坷,母亲是港人父亲于内地的「二奶」,母亲更在被告出生时难产过身,两岁才来香港与父亲团聚。至8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他无心向学,因而结织损友变坏。被告起初是友人带他往美容公司做疗程,并在公司怂恿下答应协助招揽生意,可获分三成佣金。
袁海文视之为一大鼓舞
协助多名苦主的民主党消费者权益政策副发言人袁海文对终于有骗徒被捕,表示一大鼓舞,但其实还有很多骗徒尚未落网,袁海文会继续为苦主积极跟进,还苦主一个公道。他称当局应加强执法,而美容业相关的牌照及规管制度亦须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