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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 外判政策變? 鄭若驊愈描愈黑 法律界促清楚解釋
發佈日期 : 2018-12-28

張達明稱,鄭若驊的解釋是違反法治精神。(資料圖片
鄭若驊前日稱,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同事才會外判尋求
戴啟思表示,律政司必須解釋政策是否有變或在何時變
張達明稱,鄭若驊的解釋是違反法治精神。(資料圖片
鄭若驊前日稱,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同事才會外判尋求

備受社會關注的「UGL案」,律政司在無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情況下,決定不向前特首梁振英等人提出檢控。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日在機場開腔解釋,「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的同事,我們才會外判」,結果愈描愈黑,法律界紛紛要求律政司解釋清楚。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強調,政策改變是一件重要的事,應當一早公開交代,「而不是留在機場才發表」。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說,律政司應以公開、透明、向公眾問責的方式作出回應,才能符合社會公義和社會利益。本報港聞部報道


鄭若驊「龜縮」14日後,前日現身首度開腔回應律政司就「UGL案」的決定:「律政司一貫的做法,在作一個刑事檢控的決定時,是律政司內部自己作決定的。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的同事,我們才會外判。」不過,根據律政司在去年底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除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律政司會在某些情況下將案件外判,尋求獨立大律師的法律意見或服務,目的是避免可能給人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


戴啟思:與原則有矛盾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說,鄭若驊的說法與律政司已經公開的原則有矛盾,認為律政司必須解釋政策是否有變或者在何時改變,並強調有關政策本身是完全合理的,因為根據外判法律意見原則,在這些敏感案件中,律政司便可避免現時面對的質疑,即針對不檢控的決定是否真誠合法的質疑。他又稱:「改變政策是一件重要的事,應當一早公開,而不會留在機場才發表。」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明白公眾關注律政司在甚麼情況下,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作出檢控決定。律政司如果能解釋清楚,將有助讓公眾明白律政司檢控政策是否一致,釋除公眾疑慮。她認為,律政司應以公開、透明、向公眾問責的方式作出回應,才能符合社會公義和社會利益。律師會的刑事法律及程序委員會下月將討論律政司今次做法,之後會向理事會報告。


張達明:違反法治精神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在其社交網站Facebook個人帳戶帖文指出,鄭若驊「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的同事,我們才會外判」的講法,是明顯違背律政司過往透過立法會向公眾所解釋的一貫政策,亦違反法治精神。張達明表示:「例如在2015年6月,時任律政司司長的袁國強便曾經以書面回覆立法會,指出一般來說在六種情況下律政司會把案件外判,當中明顯地應該適用於處理是否檢控梁振英的原因是:『為求審慎起見,認為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


他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直指有關說法反映鄭若驊或是「不熟書」,不知道律政司過往一貫政策,又或是她上任後修改相關政策。他說,《普通法》的原則為「公義需要彰顯於人前」,但鄭若驊的表述是「很人治式」,予人「隻手遮天」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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