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讹称前年8月于旺角闹市被掳走禁锢、大腿遭打入21口书钉虐待,他及后被控虚报有人犯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开审。控方指警员发现林子健曾经用手机搜寻哥罗芳效果,认为是有计划虚报。被告报称被弄晕,虽然化验显示被告血液中没有哥罗芳残余物,但控方认为被告作案时对哥罗芳的效用已有认知。而负责观看案发闭路电视片段的探员称,当时只有与被告衣着、身形相似的一名黑衣男子在涉案街道走过,该男子从未在案发时间折返声称被掳走的砵兰街。 本报法庭组报道
被告林子健(42岁)被控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称他于2017年8月11日在玛丽医院明知地向侦缉警员黄继霈虚报有人犯罪,即8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介乎咸美顿街与碧街之间一段砵兰街一带被拐带。林子健昨听取证供时,多次发出笑声,又自言自语,有时更目瞪口呆,表情奇怪,裁判官不禁要求辩方提醒被告注意庭上的举止。
拘捕警员翻看约1500小时片段
控方宣读同意案情称,被告于8月10日即声称被带走当日,曾经在旺角购买球衣。控方会传召五名证人及两名专家证人,包括当日拘捕林子健的警员,他在审讯前不断翻看林子健的闭路电视片段,估计达1,500小时,可以说认得出林子健的步行姿势。
控方续称,2017年8月10日下午约3时许,林子健到位于旺角通菜街的「允记」用信用卡购买皇家马德里球队球衣。之后到银城广场的「自由球」分别用信用卡消费1,800元及用现金650元购买球衣,而两项消费均有发票。当日林有戴眼镜及背着黑色背包。约下午5时,林离开「自由球」,去到「飞龙球衣专门店」,出示订单取货。
闭路电视片段未见折返砵兰街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侦缉警员林锦华供称,他负责统筹当日在案发一带,疑似林子健男子出现的闭路电视片段,最后整理出共2TB的影片。他翻看被告开记招的衣着及闭路电视的片段后,总结出他到砵兰街的飞龙球衣店出现时,身穿深色上衣、深色短裤,背着一个有红色边的黑色背囊。该男子沿砵兰街先向南行,横过咸美顿街后继续南下,直至途经食肆「深仔记」时,片中人一入镜已戴了帽,并开始有戴口罩动作。在砵兰街横过马路,前往对面行人路抵达翠华餐厅外,然后折返向北行,走至咸美顿街街口右转,沿咸美顿街行往弥敦道方向。目前证供触及的闭路电视片段中,暂未显示片中男子有返回砵兰街,即声称被掳走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