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批准法院对中国电讯商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展开引渡聆讯程序,而孟晚舟将于下星期三(6日)出庭。加拿大司法部在声明中指出,经过仔细检视案件的证据,认为已符合引渡法案的要求,因此决定签发「授权进行令」,让法官就是否引渡作出裁决。整个引渡程式分三个阶段,继司法部批准展开聆讯后,下一步便进行引渡聆讯,最后再由司法部决定是否引渡,整个程序或需时数年,而孟晚舟代表律师马丁(David Martin)及华为发声明表示对司法部的决定感到失望。
本报国际组报道
另一方面,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当地时间周五(1日)宣布,华为与华为美国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及星通技术(Skycom Tech)两家子公司涉嫌诈欺金融机构、电信诈欺及妨碍司法一案,将于当地时间14日在该法院提讯,但由于孟晚舟仍未引渡至美国,故她将未会出庭。与此同时,周五是加拿大司法部决定是否展开引渡聆讯的最后限期,加国司法部同日发声明,宣布授权推进及正式开展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华为及孟晚舟被控23项罪名,包括银行及电信欺诈、妨碍司法及窃取商业机密等。
期间可在现有条件下继续保释
卑诗省最高法院将在下周三确认司法部的「授权进行令」,并排期聆讯,届时检察官要向法官提出详细理据。引渡聆讯并非审讯,不会决定孟晚舟是否有罪,即使最终被引渡亦将在美国受审,而引渡聆讯期间孟晚舟可在现有条件下继续保释。
孟晚舟代表律师马丁及华为发表声明,对司法部的决定表失望,指案件带有政治性质,美国检控及寻求引渡是滥用司法程序,有关指控在加国亦不构成罪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亦在声明指出,中方已对加拿大启动孟晚舟引渡美国的司法程序提出「严正交涉」,指中方立场明确、坚定,批评美加滥用双边引渡条约,指出这是严重政治事件,中方再敦促美方撤销对孟晚舟逮捕令和引渡请求,并要求加方立即释放孟晚舟。
加拿大引渡程序分三阶段,司法部已完成首阶段,即就案件签发「授权进行令」,待法院周三确定聆讯日期后,下一步便展开聆讯,熟悉引渡法的当地律师Gary Botting指出,一般情况而言,法庭或安排引渡聆讯在至少四个月后展开,届时法官须根据美国提供的证据决定孟晚舟的控罪,在加国是否也同样构成犯罪行为,亦即「双重犯罪」原则,继而裁定是否引渡孟晚舟到美国。
引渡聆讯不考虑疑犯弃保可能,只基于案情和证据是否充分,考虑是否有引渡必要,一旦裁定移交孟晚舟予美国,最后阶段便是由司法部长决定是否批准移交,届时考虑移交请求是否符合引渡法,美加引渡条约等法例,以及孟的抗辩理据,若批准引渡,须在移交令发出45日内移交孟晚舟予美国,但孟在整个过程中也有权上诉或司法覆核,估计整个程序或需时数载。
料以不符「双重犯罪」原则抗辩
卑诗省刑事律师Greg DelBigio则指,若美国检察官撤销对孟晚舟起诉、加国法官决定不予引渡,或加国司法部长不批准引渡,引渡程序便会中止,当局则须释放孟晚舟。另外,分析预计孟晚舟的律师团队会以案件不符「双重犯罪」原则及牵涉政治因素等,作为抗辩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