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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院舍檢討 擬修例容檢控嚴重違規事項
發佈日期 : 2019-03-04

本港人口老化,對社福機構的需求愈來愈大。

【本報港聞部報道】老人院舍照顧長者的質素,經常為人詬病。有傳政府就相關條例的檢討已經進入最後階段,計劃將不當使用約束衣等嚴重違規事項內容加入修例,如有人日後干犯相關行為,將可提出檢控。


就最低人均面積下決定


有傳負責檢討工作的工作小組將於今日開會,除了會談及上述修例之外,亦會就院舍最低人均面積下決定。法例目前要求院舍最低人均面積需達6.5平方米,小組確定將相關標準提升至9.5平方米,不過只適用於高度照顧院舍。至於中度及低度照顧院舍方面,會設為8平方米。


高度照顧院舍即提供住宿照顧予殘疾人士的機構,而該等殘疾人士一般健康欠佳並缺乏基本的自我照顧技巧,程度達到他們在日常起居方面需要專人照顧、護理及協助,但不需要高度的專業醫療或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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