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中港进出口汽车商会会长罗少雄指出,车辆时会在公路上突然故障停车,如果大车或商用车有任何问题需要急停,车辆需要靠在左线;并以自身安全为首要考虑,然后开启死火灯,再离开车辆至安全地方,如石壆位等待救援。对于今次不幸事件,他指出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货车司机不应在高速公路上落尾板下货,城巴司机明显是专注力不足,以使他未能察觉躲避。
不鼓励下尾板提示
罗少雄昨日接受本报查询时认为,「正常一辆车停在路上,其他司机应会看到,然后减慢躲避,而当时左右线都可行走」。至于货车司机,他指出如果真有车辆看不到而撞上,留在车辆内完全无处可避,「任何情况下都要以自身安全为首要,在车道中停车,应离开车辆到安全地方」。
他又提及,在高速公路上可到石壆位,而普通马路上可走至行人路上。至于货车司机下尾板,罗少雄估计疑是为了提示其他车辆,但他不鼓励此做法,因为会阻挡了其他司机的视线,看不到死火灯,在车尾内活动亦增加自身危险,他说:「尾板唯一的用途是下货,而死火灯已是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
香港汽车会会长李耀培表示即使车辆有迹象「死火」,仍有「惯性动力」,驾驶者此时应将车停在路边,亮着「死火灯」,司机及乘客在安全情况下应立即下车。他提醒不要站在坏车前,否则若尾随车辆无为意,撞向坏车时,情况就会有如「打保龄」,导致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