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讹称前年8月于旺角闹市被国案人员掳走禁锢、大腿遭打入21口书钉虐待。警方调查案发闭路电视后,查无其事,起诉林虚报有人犯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审结。裁判官反覆亲自观看事发闭路电视片段后,认定在砵兰街戴上口罩正常行街的男子正是林子健,肯定被掳走事件从没发生,相信事件是林子健自编自导自演,而他戴口罩目的是掩藏身份、掩人耳目。裁判官斥责被告更召开记招讹称被掳,造成社会不安、恐慌,浪费警方人力物力,案件非常严重,重囚5个月,并准许林保释等候上诉。
本报法庭组报道
被告林子健(44岁)被控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称他于2017年8月11日在玛丽医院明知地向侦缉警员黄继霈虚报有人犯罪,即8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介乎咸美顿街与碧街之间一段砵兰街一带被拐带。一向在庭上动作多多的林子健昨听判时不时咬手指及摇头嘆气,在辩方求情陈词期间,又双手抱拳放在嘴前,皱眉凝视裁判官。当裁判官宣判监禁五个月时,林一度用手指指着裁判官,不时摇头及无故发笑。
斥有预谋行事兼开记招 引起恐慌
署理总裁判官苏惠德裁决称,反覆审视闭路电视片段,认为控方传召的两名警员是诚实可靠证人,他们分析林子健的路线图及确认闭路电视片段中人身份,真实无误导。苏官比对影片男子及在庭上又见过被告的容貌后,认为无论衣着、外形或内八字的步姿,正正是同一个人。加上在关键时间,没有与被告相似的人在旺角出现,被告住所附近的闭路电视,亦看不到林子健有经歷声称的遭遇。故可以确定当日从没有发生拐带事件,他戴上鸭嘴帽、口罩和太阳眼镜,是为了掩藏身分、掩人耳目,是自编自导自演。
至于林子健的伤势如何造成,苏官认为,控方传召的衞生署法医诚实可靠,相反辩方专家证人没有亲自检查被告伤势,证供不稳妥。裁判官相信林子健的伤势极有可能是自残做成。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裁定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罪成。辩方拒绝求情,坚称从没做出犯案行为。
7000人力看天眼 警花逾百万调查
苏官指斥林子健无悔意,明显有预谋、计划行事,其后更举行记者招待会,令社会甚至国际以为内地有人近乎目无法纪,以拐带、禁锢、殴打,跨境打压政治异见人士,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造成不安、恐慌、浪费警方人力物力,单看影片需要过千小时,即时监禁是唯一选择。被告的精神压力及失去入读耶鲁大学机会是咎由自取,亦没有减刑因素。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第3A队的侦辑高级督察刘诗慧昨天在庭外向传媒表示,从片中见林子健经过登打士街的H&M,之后登上往西贡的小巴,认定被告所述与事实有出入。警方怀疑被掳一事造假后,再深入调查,除了出动重案组及机动部队(PTU)协助调查外,亦动员一个30多人的小组蒐集闭路电视,单是在林子健声称被掳的一带已有1,500至1,800小时录影,还未包括警方其后扩大范围,例如到西贡搜证,形容整个调查过程十分辛苦,要逐一向商户搜证也一点都不容易。她称,最后警方用了超过7,000人力小时翻看,以时薪计算,即花了逾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