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有健身中心職員會以「苦肉計」要求事主幫忙填寫問卷,之後帶事主到附近的健身中心,事主甫入門便只能被壓榨。她提醒消費者切忌因同情推銷人員的處境而放下戒心。
計好信用額訂製計劃榨乾
黃鳳嫺表示,事主被帶到健身中心後,會由另一批職員接力推銷,負責推銷的職員也會殷勤招呼,務求令投訴人放下戒心,再以核實問卷等藉口,騙取投訴人交出信用卡及身份證,實為用作訂立合約及過數付款。
上門後,職員會旁敲側擊套取投訴人的信用卡限額、銀行戶口存款等資料,然後再以不同理由,要求陪同投訴人即時提取現金,又或帶同投訴人到財務公司申請借貸支付費用。她指出,最令人咋舌的是職員會旁聽投訴人的資產,在了解其所有資產後量身訂做一份可壓榨所有財產的會籍:「職員會扮苦主打電話查詢所有信用卡、提款卡有多少可用,計好後再量身訂做一個會籍能將所有錢用光。」她提醒消費者切忌因同情推銷人員的處境而放下戒心,隨便接受邀請進入不熟悉的店舖,更不應輕信銷售人員的吹噓及口頭承諾,而貿然簽下合約,應要求將有關承諾清晰記錄在單據和合約上。在任何情況下,均須小心保護個人資料、證件、銀行戶口或信用卡,不應將這些重要的個人物品,交予銷售人員,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用作付款用途。
去年投訴大幅上升近九成
黃鳳嫺說,消費者在付款時,須留意款項應直接繳付予出售貨品/服務的公司,不應將款項轉至公司職員的私人戶口,又或以購買現金券/禮券等方式支付。簽約時,應要求商戶給予合約副本及收據作為紀錄,並小心保存,以作日後一旦追討時的憑證,而如被迫簽下巨額合約,應即時與家人商討,有需要時可向消委會求助,或向海關或警方舉報。她指出,有關健身行業銷售手法的投訴,去年大幅上升近九成,反映《商品說明條例》未必能保障所有消費者,期望針對特定行業的法定冷靜期能盡快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