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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杀罪成 官斥不负责任酿悲剧 父独留3月大女婴在家焗死囚4年10个月
发佈日期 : 2020-12-18

涉事单位位于落马洲一间村屋内。(资料图片)
被告张应辉(右)与妻子(中)及女儿的合照。(资料
涉事单位位于落马洲一间村屋内。(资料图片)
被告张应辉(右)与妻子(中)及女儿的合照。(资料

【本报法庭组报道】三个月大女婴疑被独留元朗村屋住所后死亡,其父亲早前在高院被陪审团一致裁定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成。法官杜丽冰昨接纳被告本来是一个疼爱女婴的父亲,却作出一个愚昧且不负责任的决定,把女儿独留家中,引致严重后果。被告的愚蠢行为引致一个家庭悲剧,法庭需向育有年幼子女的家长发出阻吓性讯息,警告家长需负责任照顾子女,不应独留子女在家,判监四年10个月。

被告张应辉(42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18年8月22日在香港谋杀女儿张嘉雯。辩方求情称,被告只因心爱的女人作出了过份行为才干犯本案,完全是违反本性,被告承认因自己有严重疏忽,因为他预计妻子会于14小时后回家照顾女婴。而被告从一开始已感到非常后悔,因此早于2019年7月已表示愿意承认误杀罪,惟不获控方接纳。他今次已得到教训,本案只是单一事件。

接纳被告本疼爱女婴

杜丽冰法官指出,本案是一个悲剧,被告一直疼爱及照顾女儿,但不幸是其妻子年轻并患有轻微产后抑郁症,不时需要独自冷静,她在案发前一天凌晨时分独自离港北上,被告翌日醒来后不断向妻子传讯息,致电亲友亦不知道妻子下落。

被告在晚上忍无可忍,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独留女儿在家独自离家北上,希望吓唬妻子。被告的行为愚蠢及不负责任,但他回港被捕后即承认他需对女儿的死负上责任。法官相信女儿的死会成为被告人生的阴霾,但法庭需向育有年幼子女的家长发出阻吓性讯息,警告家长需负责任照顾子女,不应独留子女在家。

控方案情称,被告于8月21日早上发现妻子卢殷童(22岁)离家后,当晚11时亦遗下女儿离开寓所到内地,而离开寓所前,将两个枕头和被子盖在女婴身上。被告早前自辩称,当日发现妻子失踪后,一时气愤,「用返佢嘅方法,走咗去,谂住吓下佢啰」,于是将女婴放在床上睡觉后便离家。他强调,自己绝无将枕头和被子放在女婴身上,而由于女婴仰睡会欠缺安全感,因此他偶然会将女婴侧放在床上睡觉。

需要发出阻吓性讯息

衞生署法医较早前作供称,由于女婴被发现时趴在床上,头上盖有枕头及被铺,法医认为主要死因是窒息,但脱水及飢饿亦是导致死亡的原因之一。女婴只得三个月大,根本没能力自行转身由仰卧翻到俯卧姿势。因此蓝推断女婴被放到床上时已是俯卧姿势。

辩方传召的港大医学院病理学系首席临床讲师、资深法医马宣立认同女婴死亡时间约为8月23日早上约9时,而从她脸部及咀部痕迹估计,她窒息并非由人为施压所造成。马同意,一般婴儿要到四个月大才懂得自行转身,不过若女婴当时侧卧,有机会因其手脚不断郁动导致改变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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