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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藏士巴拿判守行为3年 法官叮嘱勿辜负患癌母
发佈日期 : 2021-01-21

裁判官陈炳宙考虑到被告母亲患末期癌症,只余一年寿
有网民在前年11月11日发起「三罢」,各区均有堵
裁判官陈炳宙考虑到被告母亲患末期癌症,只余一年寿
有网民在前年11月11日发起「三罢」,各区均有堵

【本报法庭组报道】有网民在前年11月11日发起「三罢」,各区均有堵路。其中在上水,有人筑起路障堵路,警方到场驱散,在石湖墟游乐场附近发现一男两女青年匿迹在残厕内,并在他们身上搜获索带、士巴拿及喷漆等物品。其中一名男子被控管有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罪,原定昨在粉岭裁判法院开审,控方同意他以签保守行为处理案件,不留案底。裁判官陈炳宙最初不同意此做法,质疑控方做法过于宽大,后考虑到被告母亲患末期癌症,只余一年寿命,最终准被告自签2,000元担保,守行为三年,并叮嘱对方不要辜负母亲。

案发日早上,有人在上水多处堵路,警方到场清理路障,见被告刘佐灵(20岁)和其余两名男女跑过,警员追截至石湖墟游乐场时失去他们踪影,之后发现三人匿在残厕内,并从被告的背包内搜获士巴拿等物,警诫下被告保持缄默。

法官一度追问母子证明

案件原定开审,但控方提出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裁判官对此大为不满,要求控辩双方呈交有关理据。辩方及后呈上被告患癌母亲的医疗纪录副本予法庭,要求考虑。陈官再问:「有没母子证明呀?」辩方直言没有,陈官追问被告母亲是否在庭上,并要求她交代患癌日期。刘母站起身,紧捉辩方律师,哽咽地说:「我2003年确诊,2020年5月復发,医生话我得一年命。」

陈官指出,同案两名女被告年轻且作招认,故获控方宽大处理。惟刘从未向警方作任何招认,可见他毫无悔意,同时他身上装备及装束,明显是有预谋随时对抗警员。而且,刘带领两女行动,理应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值得宽大处理,亦恐为社会带来「蠢嘅就一早认罪,聪明嘅坚持到最后一样可以获得签保」的负面信息。

惟陈官最后体谅被告母亲过去一年必定承受着巨大压力,若坚持审讯,而最后被告遭判处监禁,做法可能被指「不近人情」,亦为被告母亲带来打击,遂决定网开一面,准被告守行为。陈官提醒被告:「你十分好彩,今次係体谅你妈妈嘅情况。你以后小心做人,唔好辜负你妈妈。」

同案的罗姓少女(16岁)及刘美欣(18岁)涉在同日同地携有一包索带及一支喷漆。罗早前获准自签2,000元、守行为两年。刘则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被判感化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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