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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疫苗通行证扩展至公立医院及诊所 进入公院或须打针 医管局:救人优先
发佈日期 : 2022-03-22

市民目前进入商场必须使用「疫苗通行证」。
「疫苗通行证」的适用范围或扩展至公立医院。
市民目前进入商场必须使用「疫苗通行证」。
「疫苗通行证」的适用范围或扩展至公立医院。

【本报记者报道】传闻政府或扩展「疫苗通行证」至各间公立医院,意味进入公立医院及诊所的病人及访客,均必须已接种新冠疫苗。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综合临床服务)李立业表示,医管局的大方向是鼓励市民接种疫苗,但一定会弹性处理,强调「以救人为先」。他指出,暂时未有推行「疫苗通行证」的详细资料,有方向时会再公布。政府日前公布,「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会由原来的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届时所有「疫苗通行证」适用的一般人士均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

坊间昨日开始传来消息称,政府正考虑扩大「疫苗通行证」的适用范围,要求所有到公立医院及诊所接受覆诊或其他服务的病人及访客,均必须接种新冠疫苗,而紧急情况或经医生证明不适合接种者除外,目的是要加强保护经常到公立医院及诊所的长者。

旨在加强保护长者

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综合临床服务)李立业昨日在疫情记者会上,被问到如果有病人未有接种疫苗或接种足够数量的疫苗时会如何处理。李立业未有正面回应是否将会推出有关措施,强调如果有任何决定及方向,会再作公布。他强调,医院管理局的大方向是鼓励市民接种疫苗,但明白病人进入医院时的情况或会非常危急,强调医管局一定会弹性处理,以救人为先,特别是紧急治疗。他指出,届时即使有任何措施,一定会以病人福祉为最优先。

政府前日宣布,调整「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以进一步鼓励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订的疫苗接种安排,措施之一是「提前实施『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会由原来的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届时所有「疫苗通行证」适用的一般人士均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除个别特殊群组外)。有关安排考虑到自年初以来市民积极接种疫苗,及政府有足够疫苗和接种能力为全港合资格市民于限期前接种全数三剂疫苗。

未有任何决定方向

除此之外,会「缩短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政府表示,在「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期间(即5月31日起),12岁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会由原来的九个月缩短至六个月。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未满六个月的人士,他们的「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但他们须于接种第二剂疫苗后六个月内(而非原来的九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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