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2019年9月底金钟一带举行的「全球反极权大游行」发生激烈冲突,36岁音乐制作人于夏悫道掷砖被捕,经审讯后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法官陈广池昨在区域法院判刑指是次暴动针对政府总部,「直接挑战冲击香港、中央统治管治权力核心」为加刑的重要因素;而被告是积极参与者,罪责明显较重,又没有实质求情说话,求情信欠奉,显示其毫无悔意,终判囚5年。
本案原有3名被告,依次为报称从事音乐制作的莫震宇(36岁)、学生杨乐谦(22岁)及资讯科技员李其浚(25岁)。杨及李上月被判囚4年半,惟因莫确诊新冠病毒,押后至昨日判刑。
包围政总 直接挑战管治权力核心
陈官判刑时称,是次暴动为众暴动最为严重的之一,当日暴徒用投射器投掷砖头、汽油弹攻击警员,掷到政总一楼玻璃,水炮车甚至变得无用武之地,「暴动范围之广、涉及暴徒之多、暴力程度之大、组织性之强」令人为之咋舌。陈官表示,本案发生在十一国庆前两日,暴动又冲着政总和立法会而来,「赤裸裸冲击、挑战香港政治权力核心,有如暴徒冲击警总,政治意义及标籤都十分明显」,为加刑因素。
陈官续指,首被告「重装备」及扔砖,罪责比同案被告更加严重。虽然没证据显示被告是策划者,但他毫无疑问是参与暴动者,其出现会增加声势,鼓动他人作出更激烈的暴乱行为。他指在暴动策划者眼中,被告是「棋子」或「弃子」不得而知,「一字之差但后果相同,被告要付出沉重代价,成为战场上的炮灰,对被告自己、妻子及家人,甚至整个社会都是可悲的。」
法官形容成了战场上的炮灰
陈官又称,首被告没有实质求情或求情信,报告亦显示他毫无悔意,并引述背景报告指,被告当日在湾仔准备音乐表演,乘船回南丫岛期间,突然遭人群挡住及被捕。
被告称无计划参与示威,不认识其他被告及「暴徒」,亦没有意图犯法。陈官反驳指,被告自称旁观者只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因当日交通停顿、砖块横飞,「任何人都会感到暴风雨情况、触目惊心的氛围,没有人会以为是嘉年华。」法官指,被告手上没有乐器及乐谱,却携带护目镜、手套及电筒,被捕前有掷砖动作及反抗。
被告手无乐器 不接受路过说法
陈官续说,案件规模虽大,但没有人受严重伤害,是十分可幸及不可思议。考虑被告涉及较严重行为,遂以5年为量刑起点,无任何扣减,总刑期为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