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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六合彩领奬例 申索遭撤销
发佈日期 : 2017-03-25

事主故意不在限期内领奖,结果彩金被马会没收

【本报法庭组报道】退休中港司机去年9月投注六合彩中了七奖,原可获40元派彩,惟他不满马会限定中奖60日内领奖的规定,而故意不在限期内领奖,结果彩金被马会没收。他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马会申索40元彩金,惟审裁官指司机没有胜算机会而撤销其申索,更直斥案件琐碎无聊。


官:其申索毫无胜诉机会


申索人张国华于去年9月13日在天水围投注站投注了五期六合彩,其中一期中七奖。他于今年1月17日到投注站欲领取奖金但被拒,他认为奖券规例与他领取奖金的权利有牴触,故入禀索偿。张在庭上表示,若中奖者在60日内不领奖,等同放弃权利而不得再领的规例有问题,故要求开庭审讯,以求澄清立法原意,又扬言若申索不成功,日后中六合彩后也不会准时领奖,决意继续与马会打官司。审裁官直言张的申索不能改变相关法例,其申索毫无胜诉机会。由于张坚拒放弃申索,审裁官遂裁定今次属琐碎无聊、无理缠绕的申索,依例撤销案件。


据资料,申索人前年买六合彩中了三奖获派彩达4.7万元,惟亦是过了60天期限仍未领取而被没收彩金,他早前亦入禀小额追讨但被判败诉。他不服向高院上诉,去年8月同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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