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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禀向「袁国强」追回财产
发佈日期 : 2017-10-17

女原告要求取回深湾道雅涛阁单位。

【本报法庭组报道】女地产代理19年前恋上已是人夫的同行,二人同居在女方的深湾道雅涛阁,更育有三名子女,男友2005年离婚,却另结内地新欢,动手赶女方出单位,强迫她签下备忘录,将物业、名车及泊车位等财产转移至男方名下。男方更新新欢结婚及居于深湾道雅涛阁单位。人财两失的女地产地理入禀高院,要求法庭颁令有关备忘录无效,要求男方交回单位、汽车及财物予她。


原告何贝芳,被告为袁国强,与律政司司长同名同姓,但非同一人。入禀状指出,两人于1998年因同任职地产代理而认识,之后相恋及同居于由何持有的香港仔深湾道雅涛阁两个相连单位。两人育有三名8至18岁子女,而何认识袁时,袁已婚及育有一名4岁儿子。袁约于2005年离婚,惟二人一直没有结婚。


分手后被迫转移物业


两人于两年前情海翻波,关係开始恶劣,何怀疑袁另结新欢而起争拗,袁以粗言谩骂及用刀指吓她颈部,于2015年农历新年前,袁以花樽掷向脚部,她基于人身安全而迁出雅涛阁单位,但经常返回单位探望子女。袁之后让现为其妻子的内地新欢入住单位。


去年3月,袁要求何到会计师楼签订备忘录,在袁威吓下,她最终应约,但当时没有机会寻求法律意见及阅读文件,无可选择下签订该备忘录。她其后发现雅涛阁有关单位、所拥有的名车、泊车位等均被转移至被告名下,而她拥有的手袋、钻石及珍珠耳环及手表等,均不获取回,只获取回五个Hermes及一个Chanel手袋,其他财物均被袁不合法保管。何强调涉案单位及泊车位均由她及其兄弟持有,要求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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