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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协助60岁长者 申请法援提覆核
发佈日期 : 2019-01-14


【本报港闻部报道】政府收紧申领长者综援年龄由60岁调高至65岁备受各方批评,令即将「登六」的长者大失预算,香港社区组织协会质疑措施违反《基本法》第36条及第145条,今日会联同一名59岁8个多月的人士申请法援,并提出司法覆核,挑战政府决定,冀望保留长者60岁可申领长者综援。


形容「长者福利倒退」


社协表示,根据《基本法》第36条,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劳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护,而据《基本法》第145条,香港特区政府在原有社会福利制度基础上,根据经济条件和社会需要自行制定其发展、改进的政策,政府削减有福利,是违反有关条文,而提高申领长者综援年龄,令原本60岁至64岁长者改领失业综援,每月综援金额会削减至1,060元,形容措施是「长者福利倒退」,虽然现时有不少60岁以上基层长者虽仍有工作能力,愿意工作,但措施与《施政报告》提倡「扶贫为要关爱弱势社群」目的违背。


社协同时指出,港府1999年及2003年曾提出「共渡时艰」,两次大幅削减综援金额,先后取消「与家人同住长者」独立领综援权利及「非长者综援人士」的特别津贴(包括牙齿及眼镜津贴)、当时将综援基本金额削减11%,至今仍未补回,批评港府在超过万亿盈余及年年有盈余下,仍提出相关措施,十分凉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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