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造假案,18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技術員分別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外判商嘉科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的麥培盛,以及前工地實驗室助理鄺富賢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監32個月和22個月。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今次事件打擊巿民對建築界、公共工程、檢測及認證系統的信心,並可能會對大橋使用者造成安全威脅,行為或會危害數以百計,甚至以千計的生命,政府事後需多花約5860萬元進行額外工作,做補救釋除公眾疑慮。
李慶年指出,首被告麥培盛在駐地盤職員中職位最高,有監督工程的責任,如無監督職級人員合謀,有意犯罪的承建商不會得逞,被告的行為不但影響建築界公信力,而且令公眾對建築不當行為甚為反感,因此量刑以4年為標準,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判監32個月。
至第13被告鄺富賢,法官考慮到他並非始作俑者,也不屬於管理層,罪責不可以與麥培盛同日而語,加上適時認罪,反映有真誠悔意,所以最後判監禁2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