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28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澳門宣布成立由特首崔世安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林鄭月娥說,留意到澳門方面是要「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但澳門的情況與香港不盡相同,因為澳門2009年經已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本港則要先完善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
林鄭月娥表示,明白部分人對此有點擔心,但本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不能迴避,有些工作在進行中,但何時啟動要審時度勢,等待達到一定條件才會啟動。
對於香港眾志聲稱有2名成員在內地曾被國安人員帶走問話,林鄭月娥表示沒法考證,也沒有收過內地有港人被刑事扣查的通報。她說,去年上任後首次訪京與公安部簽署通報機制,如有港人在內地遭刑事扣押或拘捕,特區政府會收到通報,但現時政府沒有就事件收到通報。林鄭月娥指出,大原則是各司法管轄區都有不同法律,入境的法律亦屬於一個司法管轄區,香港唯一執法機關是特區政府,不會有其他地方的執法機關執法。
正在北京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任何人若有任何經歷或求助,必須先向部門提供資料,部門會按情況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