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時隔五年重啟貨幣互換,中國人民銀行(央行)與日本銀行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規模為2千億元人民幣和3.4萬億日圓,協議有效期為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中國人民銀行並決定授權中國銀行東京分行,擔任日本的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據悉,中日早在2002年就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但由於日本民主黨執政末期中日關係急速惡化等原因,協議在2013年到期後,雙方沒有續簽。《北京商報》指出,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重心是中國在與已簽訂協議的國家進行貿易結算時,可使用人民幣或對方國家貨幣,不必再使用美元作為交易的中介貨幣。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協議的簽署使人民幣的使用範圍擴大,將助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強貨幣合作,同時也提高了人民幣的抗風險能力。
另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央行與日本銀行近日還簽署了在日本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決定授權中國銀行東京分行擔任日本人民幣業務清算行。中國央行稱,在日本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將進一步促進中日雙邊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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